本报北京2月10日电为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人事部日前发布并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进人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这是国家首次就事业单位进人问题专门制订规定。
《规定》确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
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明确招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确定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规定》还规定了招聘计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制度、备案、回避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