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部署。本世纪头二十年既是我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期。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总量将再翻两番,资源、能源消耗会持续上升,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也继续增大。《决定》站在中华民族发展的战略高度,要求“痛下决心解决环境问题”,体现了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理念。
《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元素,环境质量关乎社会的安宁。目前,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污染事故频发,突发环境事件增加,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决定》明确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作为保护环境的根本出发点,对构建和谐社会既表明了强烈的政治意愿,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决定》是环境保护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显著特征,决定着环境保护的进程和水平。多年来,环境保护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决定》既总结了过去,又立足于当前,更筹划了未来,针对执法、体制、机制、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对策,力度空前,令人鼓舞。《决定》所作的规划和部署,将是长时期引领环保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完成以污染防治为重点的七项任务,实现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的目标,需要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更需要环保部门强有力的执法和监督。《决定》将污染防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并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突出了解决环境问题的现实性、关键性和紧迫性。2005年突发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更加验证了确保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性。《决定》所确定的任务重点,就是我们工作的切入点。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将是今后工作布局中一个明确的思路。我们只有寻求重点突破,才能形成对难点的攻克,才能牵动全面推进。
贯彻落实《决定》,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决心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要把握住目标,作长期艰苦的努力;要协调发展,互惠互赢;要在强化“预防”、“保护”的同时,将综合治理摆上重要位置;要完善管理体制,加强能力建设,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建好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发挥监测数据的资源优势;要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把住“关口”,健全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国务院的《决定》,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注入了勃勃生机。我们要坚定信心不动摇,抓住机遇不松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迎接环保事业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