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9日电(记者郭扶庚)新学期开学之际,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分批组织开展中小学校
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校要在春秋季开学前,普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要以农村中小学为重点,通过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学校把上级部门对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
据了解,安全管理培训的内容为有关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教育部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培训计划,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中小学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