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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研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0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倪迅)中国新农村到底“新”在哪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什么?如何解决发展农村经济的资金来源?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有序转移?如何使公共财政覆盖农村?首都经济学家们在中央党校召开的“《中国经济观察》论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论研讨会上,对这些社会关切度极高的理
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的现代化。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在研讨会上强调,这是科学发展的攻坚战,要正确处理好农村建设与城镇化战略关系,实行城乡统筹;要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人的素质的关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要正确处理好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要求与各地实际情况的关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在哪里?专家们认为,一是在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新形势下建设新农村;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解决;三是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构建农村新的生产方式是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的经济基础;构建农村新的生活方式是实现农村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的重要保证;构建农村新的社会管理方式是实现农村民主管理的必要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从哪里来?专家们认为,公共财政要覆盖农村,政府要通过宏观调控解决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市场力量,采取公司银行担保公司农户等手段将更多资金配置到农村。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可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家们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传统农业社会走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必由之路。一个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变过程,也就是该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但在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过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统筹城乡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道路。第二,大力发展农村中小企业,把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渠道。第三,创新劳动力自由流动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第四,全面推进农民知识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这次理论研讨会是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办的。首都1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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