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越来越多的考古发现提供的丰富汉代城市信息,汉代农村是什么样子,普通民居如何布
较为完整的第二处庭院遗址总面积近2000平方米,平面布局从南向北依次为第一进院南墙及南大门、东厢房、西门房,第二进院南墙、南门、西厢房、正房等。南大门外偏东南约5米处有一眼水井及通往水井的用碎瓦铺设的便道,水井壁系与房基相同的小砖圈砌,井口周围用同样的砖铺砌成近方形的低井台;水井西侧约5米处,有一处据专家推测可能为编制竹席或草席类物品的遗址;该庭院内及南大门外,还清理出5个大石臼、石磙、石磨等石器,水槽、碗、轮盘等陶器,犁、刀等铁器和3枚“货泉”铜钱;庭院西北角有一带瓦顶的厕所。
第三处庭院遗址北侧和东西两侧水沟外,清理出排列整齐、高低相间的田垄遗迹,十分明晰。田垄有东西走向,但多为南北走向,宽度60厘米左右。第三与第四庭院遗址之间,也为有田垄的农田,田地内发现车辙和牛蹄痕迹。
这些东北距内黄县城约30公里,东距濮阳市区约20公里的汉代农田、庭院建筑遗址,由于黄河洪水泛滥而被淤沙深埋地下5米,庭院布局、农田垄畦保存基本完好,均为
我国汉代考古中的首次发现,再现了汉代农村的真实景象,为研究汉代基层社会组织、农耕文明和耕作制度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专家认为,这些发现将改变以往单纯依靠文献、画像资料和模型明器研究汉代建筑艺术与农耕文化的状况,也可能改变我国农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