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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等联合举办形势报告会

2006-02-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4日电中央宣传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24日在北京联合举办形势报告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作了“关于我国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报告。

谢旭人首先回顾了“十五”时期我国的税收工作。他说,“十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十五”期间,税收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国税收年收入2001年、2003年、2004年分别突破15000亿元、20000亿元和25000亿元,2005年超过30000亿元,达到30866亿元。五年共入库税款109217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年均增长19.5%,比“九五”翻了一番多。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税收收入的稳定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为各级政府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二是税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税制体系进一步完善。财税部门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积极实施出口退税改革,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三是税收政策有效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落实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取得较好成效,实施了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税收政策。四是坚持依法征税,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展望“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谢旭人说,“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税务部门将推进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力度。二是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财税部门将与有关部门配合,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的要求,适应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有关税收政策。三是全面强化科学管理。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强化各税种管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金税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税务部门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报告会由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主持。在京党政军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在京中央企业和高校有关负责同志8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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