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我国法经济学研究现状述评

2006-02-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黄立君 我有话说

法经济学作为法学和经济学交叉的边缘学科,20世纪60年代在国外产生并发展迅速,但在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受到重视后,研究才真正兴起。近年来,法经济学研究日益受到我国经济学界的关注。总体而言,对我国法经济学研究现状,可以大体做如下判断:

1、一批学者对现代西方法经济学主要文献的

翻译、介绍,对推进我国法经济学的相关研究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研究队伍的变化,翻译的作用递减,研究者越来越直接跟踪国际学术前沿。其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复旦大学张乃根教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盛洪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史晋川教授等在文献的翻译和介绍方面作出了贡献。

2、组建了一批专门研究法经济学的机构。主要是:2001年12月25日“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成立;2001年12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成立了“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2002年11月21日“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成立;2003年初中山大学法学院成立了“法经济学研究中心”;2003年5月1日,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组建法经济学研究所,等等。

3、研究力量初步团队化和正规化,相互交流加强。有些大学已经有部分学者专门研究法经济学。法经济学是经济学新兴学科,因此,从经济学角度看,目前研究力量最强大、最稳定、研究性成果最多的要数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的学术带头人是史晋川教授,山东大学的学术带头人是黄少安教授和魏建教授。说到中国法经济学研究的团队化、正规化和交流的正常化,不能不重点提到黄少安教授和史晋川教授。2002年两位教授商定举办“中国法经济学论坛”,并成立“中国法经济学组委会”,2003年在山东大学举办了第一次论坛,以后一南一北,一年一届。“论坛”有力推动了中国法经济学研究力量的团队化和正规化,促进了研究者交流的正常化,促进了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的沟通和合作。

4、法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受到重视,取得了重要成果。相对而言,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中心)在这方面最早重视,成果也突出,应该首推魏建教授,他的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都是在黄少安教授指导下研究法经济学基本理论问题,在《中国社会科学》也发表了相关论文,近期,魏建教授又与黄立君博士和李振宇博士合作出版了《法经济学:基础与比较》,还有黄立君研究法经济学思想史的博士论文。其它大学或研究机构的还有:浙江大学除开应用研究成果丰硕外,基础理论研究实力也很强,跟踪前沿,成果很多;上海财经大学张建伟的博士论文《法律经济学的现实主义文本――兼论中俄法律改革与秩序的治理》,用转轨经济学理论比较分析中俄的法律改革;复旦大学王小卫的博士论文《宪政经济学:探索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用演进博弈理论分析宪政;秦海博士对法经济学定义和边界的仔细推究;刘水林对法经济学分析的经济学工具或方法的研究;顾培东关于效益观与正义观的研究;王建和张恒山等从法学角度对科斯定理的评析性研究,等等。

5、运用法经济学原理分析现实问题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如:浙江大学史晋川教授及其团队对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研究,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黄少安和李振宇对悬赏广告和国家农产品贸易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他们都在《经济研究》和《中国社会科学》发表了系列成果;中山大学法学院周林彬教授对民商法的经济学分析;复旦大学张乃根把对部门法某些问题的经济分析成果引入并结合我国的法律实践所作针砭时弊的分析;中国人民大学高德步从经济学和法学结合的角度,对财产权制度、合同制度、侵权制度、企业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哈尔滨商业大学曲振涛和刘文革对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的法经济学分析等。

6、法经济学教材编写和对学生的法经济学知识普及取得初步进展。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在经济学或法学专业已开设法经济学课程,一些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也开始以“法经济学”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