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越来越高、车辆越来越多、人群越来越拥挤、市场越来越繁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使我们在欣喜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抱怨。带着这样复杂的情绪,应该怎样看待我国41%的城镇化率?
民进中央常委、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蔡继明委员认为,首先应肯定这是一个成绩。1949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不足10%,1978年城镇化率也只有17.92%;近十年来,我国的城镇化率以每年1%的速度递增,现在全国共设有660个城市、2万多个建制镇,城镇化率达到41%,是个巨大的进步。
郭红松/制表 |
城镇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把占人口总量80%的农民更多地分流到城市,既是我国城镇化的根本任务,也是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矛盾的主要出路。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率只相当于英国1850年的水平,同发达国家平均75%的城市化率和世界平均城市化率50%相比还有差距。我国“十一五”规划中的城镇化目标是50%――这意味着每年将有1550万人口从农村分流出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现这么多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是我们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时必须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蔡继明委员认为,我国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不仅要强调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化,更要强调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城市功能,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