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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

2006-03-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瑟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王瑟)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提供的消息,截至3月6日,大会秘书处已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108件。其中,代表联名提出的法律议案107件,其他议案1件;提出制定法律的56件,修改法律的51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的68件。

据了解,法律议案涉及内容最多的是行政法类,共

36件。要求制定初级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护士法,修改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终身教育法、学生法、考试法,修改义务教育法、修改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改环境保护法,制定自然保护区法等。涉及经济法类的有19件,要求制定能源法、油气资源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议案涉及的主要内容,一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二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加强能源建设和环境保护;四是完善人大代表制度。

从这些议案中可以看出,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会前开展了认真的调查研究,进行了认真的准备。据初步统计,在108件议案中,通过参加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后提出的有46件,占总数的43%;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调研后提出的有49件,占总数的46%,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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