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王瑟)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提供的消息,截至3月6日,大会秘书处已收到代表提交的议案108件。其中,代表联名提出的法律议案107件,其他议案1件;提出制定法律的56件,修改法律的51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的68件。
据了解,法律议案涉及内容最多的是行政法类,共
从这些议案中可以看出,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为提出高质量的议案,会前开展了认真的调查研究,进行了认真的准备。据初步统计,在108件议案中,通过参加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后提出的有46件,占总数的43%;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调研后提出的有49件,占总数的46%,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在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