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共襄百万CN盛举
作为我国的国家顶级域名,CN域名被喻为互联网上的“中国标识”,我国政府对其发展一直给予高度重视。信息产业部多次强调,要加大国家顶级域名的推广力度,增强国际竞争力。在2005年3月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纷纷呼吁我国网站,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网站,都应该从国家信息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高度,注册、使用CN域名,并把CN域名作为网站的标识加以公布和宣传,引导网民使用。
在政府的大力号召支持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作为我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多管齐下,简化了CN域名的注册手续并在2005年将CN域名价格调至COM域名价格之下,大大提高了CN域名的竞争力,直接拉动CN域名的快速增长,成为CN域名突破百万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信息产业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2005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全国完成四个CN域名顶级节点的升级部署,CN域名解析速度更快,安全更有保障,改善了我国互联网络基础设施使用性能。
与此同时,政府机构还以实际行动注册、启用、推广CN域名。继全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www.npc.cn)正式开通之后,中国中央政府门户网(www.gov.cn)同样以CN域名作为网站唯一标识;以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为代表的国家主流媒体网站,也纷纷启用并大力推广CN域名。事实证明,CN域名已成为我国政府、媒体、机构等重要网站的首选,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电子政务水平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为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建立了强大保障,更为国内掀起CN域名应用大潮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办法》修订,保障持有人权益
随着CN域名成功超越百万,CN域名持有人群体的迅速膨胀,如何更好地保障域名持有人的权益成为注册者关心的首要问题。3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重新修订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将正式实施。新法的施行,将更大程度上保障域名持有人的权益,保证CN域名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与原《办法》相比,新的修订有3点重大变化。首先,修订限定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的期限,即所争议的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将不予受理相关争议申请,以保护域名注册人权益的稳定性;其次,对“恶意”注册的概念也有了补充解释,“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此外,修订案明确了域名持有人的权益,例如是否拥有商标不能成为简单衡量域名归属的标准,被投诉人虽未获得相应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便可以享有合法的域名权益。
对于域名持有人来说,新《办法》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体现了保护广大域名注册者和持有人权益的大原则,充分体现了CN域名公平公正的注册原则。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拉动CN域名的市场需求,坚定CN域名注册者的信心,促进CN域名的飞速发展,为我国互联网产业再次腾飞提供坚实有力的基础。
中国网络,CN域名成首选
随着CN域名注册量的一路飙升,互联网上刮起了“中国风”:被誉为“中国网络标识”的CN域名不但成为政府、媒体、机构的网上标识,更成为中国本土企业和看好中国市场的跨国企业的首选域名,一股CN域名主流应用大潮蓬勃兴起。
早在2005年便先后涌现出松下、大众、三星等跨国企业动辄注册数百个CN域名的“疯狂”举措,随后又爆出了Google、微软等网络巨擘秘购CN域名的新闻。众多跨国企业纷纷注册CN域名以强化其品牌中的“中国”元素,将CN域名视为开拓中国市场不可或缺的“利器”。
正所谓“民族的才是世界的”,CN域名具有的“本土化与全球化”完美结合的特点,才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的最佳名片。以海尔集团等国有重点企业为代表,本土企业正在借助CN域名搭建一个集品牌文化、宣传推广、销售服务于一身的网上营销王国。国内外企业实施的不断延展的域名战略,共同掀起了CN域名主流应用大潮。业界认为,随着CN域名资源优势和价格优势的凸显和我国互联网影响力的进一步增强,CN域名主流应用大潮之势不可逆转。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毛伟表示,域名注册量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程度,可以说CN域名突破百万是我国互联网发展现状的一面镜子。2006年,中国互联网迎来了第二个发展黄金时期,CN域名将应运而起。作为拥有超过1亿网民、2000万企业的中国,CN域名的发展空间还很大,CN域名未来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