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国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三万亿元,比上年增加五千多亿元,仅这些增收就相当于1993年全年的财政收入。财政收入从一万亿元到两万亿元用了五年的时间,从两万亿元到三万亿元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在财政经济蛋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中央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将着力调整支出结构,有保有压,压缩一般性开支,向农业、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和群体倾斜;向科技创新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倾斜。2006年财政工作将突出以下重点:
重点一:国家对基础设施投入的重点将转向农村。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将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将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将高于上年。2006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实际执行数增加422亿元,增长14.2%,高于中央财政总收入、总支出的增长水平。
重点二: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为了保证免征农业税后基层政权和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中央和地方财政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2000年至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每年还将安排782亿元财政支出,地方财政也将安排250亿元财政支出,用于支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重点三:全免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根据国务院部署,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6年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首先全面推进,2007年全国农村将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2006年至2010年,不包括教师调资的因素,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分别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258亿元和924亿元左右,合计约2182亿元。2006年启动这一改革,中央财政预计新增投入约102亿元,地方财政新增投入约38亿元。
重点四: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市、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到20元,并将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地方财政也将相应增加投入,农民缴费暂不增加;对东部省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中央财政也将按照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06年中央财政为此将投入47.3亿元,比上年增加41.9亿元,增长7倍多。
重点五:支持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财政将依法逐步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将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