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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成立文物公安局

2006-03-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韵 我有话说

●国际上,文物警察已成为重要文保力量

●我国文物安全的形势要求建立专门的文物公安局

作为国家文物局的局长,我国文化遗产的安危时刻牵挂着单霁翔委员的心。

打击盗窃、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一些国家更是组织专门的警力,负责文化遗产的安全。意大利从1969年起就成立了“保护艺术珍品宪兵司令部”,俗称“文物宪兵”,在打击盗窃、走私文化艺术珍品的斗争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单委员忧心忡忡地说:“中国是文物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盗窃、走私文物犯罪活动较为猖獗的国家之一。”2004年共立文物犯罪案件971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481起,倒卖文物案件131起,走私文物案件11起,盗掘古墓葬案件348起。目前,各文博单位的保卫力量虽有加强,但和严峻的形势与繁重的任务相比,仍有许多严重不适应之处。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在陕西、山西、河南等盗窃文物、盗掘古墓、走私文物较严重的重点地区,曾经设立了一些专门的公安派出机构,取得明显成效。国务院也曾几次发文要求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的执法力量。

单霁翔认为,多年来的实践说明,公安、海关、工商等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措施,是保卫祖国文物安全工作的基本保障;实行以警为主、警民群防群治,是遏制文物犯罪的有效途径。因而,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成立文物公安局,专门负责打击盗窃文物、盗掘古墓和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在重点省、市设立文物公安分局,在重点文物收藏单位和案件多发地区设立文物公安派出所。人员列入专项司法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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