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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优秀文化遗产流传下去

2006-03-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现代文学馆研究馆员 舒乙 我有话说

两会前夕,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自2006年起,把每年六月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文化遗产日”。这样,今年的6月10日我们将迎来我国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届时,将由领导带头,全民上下一起行动,像每年“植树节”那样,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有关决定。

在当今

世界上,发展经济和加强文化是两大发展趋势。保护文化遗产因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而且已经取得了良好成绩。中国是个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国,物质的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它们不仅是世界多元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族自尊、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还是除经济、政治之外的第三个国家支柱,因此必须珍惜,好好加以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很严峻。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没有处理好新和旧、现代和传统之间的关系,以新为好,以旧为不好,遇到新问题,就又产生迷茫,作出失误决策,使一些历史文化名城、古迹、风景名胜区的风貌遭到破环。二是经济发展和生活条件改善之后,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地区的人民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变,一不留神,许多民族和民间的文化遗产便消失或流失了,特别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更面临消亡的可能。三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尚不够完善。四是一些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存在过度开发和商业利用的问题。

传统实际上是创新和进步的积累,尊重传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好好利用“文化遗产日”,将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渐渐培育成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将祖宗留下的优秀文化遗产好好保存、流传下去,成为激励子孙后代奋发向上的宝贵精神财富,以此迎接伟大的东方文艺复兴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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