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千古仰高风,壮士身亡志未穷,墙外桃花墙里血,一般鲜艳一般红。”这首诗是为纪念1931年2月7日在上海龙华被国民党反动当局杀害的24位革命烈士而写的。在这24位烈士中,有一位著名的共产党员――何孟雄。
何孟雄,1898年6月生,湖南炎陵人。早年在长沙求学期间,与毛泽东、蔡和森、邓中夏等交往密切,建立了革命友谊。1919年3月,何孟雄入北京大学做旁听生,受《新青年》为代表的新思潮的影响,积极投身五四爱国运动,成为北京大学学生运动的重要骨干。1920年3月,在李大钊的指导和帮助下,何孟雄加入了中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团体――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同年11月,加入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和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何孟雄是全国最早的50余名党员之一;同年秋,任党领导工人运动的北方劳动组合书记部成员;同年冬,中共北京地委成立,任地委书记兼组织委员;1925年5月1日,任刚刚成立的京绥铁路总工会秘书长;1926年初,调任中共唐山地委书记;1926年冬,调到当时的革命中心武汉工作,任中共汉口市委组织部长。
在此期间,何孟雄作为北方党组织和工人运动的重要领导成员,参与发动和领导了京绥铁路、开滦煤矿、唐山铁路机车厂、正太铁路和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等许多重大斗争。
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严重白色恐怖中,何孟雄于1927年10月奉调上海,先后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淮安特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兼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军事委员会书记等职,参与领导江苏各地党组织的恢复、发展工农运动和开展武装斗争。
1931年1月,因叛徒告密,何孟雄在上海被捕。在狱中,何孟雄保持了共产党员的坚定立场和崇高品格,宁死不屈,同敌人进行了坚决斗争。1931年2月7日,何孟雄与其他23位革命者一起英勇就义,年仅32岁。(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