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个题目,我就想起了世界著名电影导演黑泽明在他80岁时,在授予他奥斯卡终身成就奖的领奖台上,他总结自己一生的电影成就时说的那句话:最重要的,还是剧本啊!
现在整个戏剧界的人都在说:“
是剧作家偷懒?或是剧作家江郎才尽?如果个别剧作家偷懒,个别剧作家江郎才尽,那又何足挂齿?如果是从整体上出现这种情况,那就清清楚楚地表明了戏剧创作在衰落!这难道还不能引起我们的重视吗?!
任何一个戏剧繁荣的时代,都是以戏剧创作的繁荣为标志的。与唐诗宋词一样辉煌的元曲、南戏,我们可以拿出来夸耀的是关汉卿、王实甫、马致远、白朴、高则诚和他们的《窦娥冤》、《西厢记》、《救风尘》、《墙头马上》、《琵琶记》,和“荆、刘、拜、杀”等一大批脍炙人口的剧本;说到明清时期,我们可以举出汤显祖、李渔、洪升、孔尚任等创作的《牡丹亭》、《风筝误》、《长生殿》、《桃花扇》等;到了近现代,我们又可以举出郭沫若、曹禺、老舍、田汉和他们的《屈原》、《雷雨》、《茶馆》、《关汉卿》等等。当然,这些戏的成功,离不开表演、导演的功绩。但作为一个时代戏剧的标志,不正是由这些剧作家和他们的作品来代表的吗?
我们今天的戏剧实践,不也证明了这样的道理吗?哪一个剧团有了出类拔萃的好剧本,哪一个剧团必定事业兴旺。这就像一个企业,当他的产品独一无二、适销对路的时候,他的生意必定兴旺。当我听到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的团长茅威涛给越剧《孔乙己》的编剧开出20万元的高稿酬时,我才明白,为什么浙江小百花有一个接一个的好戏问世。作为一个剧团的团长,首要的问题在于要什么样的剧本、排什么样的戏。这件事情做好了,一切都迎刃而解。
剧作家在戏剧中的地位是如此重要,但我们是如何对待他们的呢?现在绝大多数的剧团已经不设编剧,有编剧的也是少人问津,待遇不高;在各种有头有脸的组织和会议上,已经很少见到编剧的面孔;好不容易有一个剧本采用了,好像也是一种恩踢,稿酬可以一压再压。笔者作过一个调查,凡是剧作家,绝大多数都有被侵权的经历。现在,导演的地位在戏剧界是最高的,我很赞同,这是应该的。但同是一个戏的主创人员,编和导至少应当是同等地受重视吧?可惜现在的编剧不光是没有地位,有几个编剧的稿酬能达到导演的?
这种对编剧的轻视,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本来就薄弱,相关的政策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还相当淡薄,有的从事戏剧工作领导,甚至包括剧作家本人在内,连《著作权法》都没有认真看过一遍,根本不知道“著作权保障机构”,有几家在有职有权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能?二是由于编剧是一种个人劳动,他关在书房里绞尽脑汁,辛辛苦苦好几年,谁看见了?不是搞创作的人谁能体会他们的甘苦?不像其他主创人员,在排练场上摸爬滚打,大家都看得见,所以给编剧一点稿费在他们看来就已经是赐予了。三是写剧本的人往往是谦谦君子,很看重自己的身份,在待遇、经济上羞于开口,一旦被人家几句话一逼,又生怕剧本上不了舞台,根本不敢用法律的武器来保卫自己应有的权利。
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我们总得去解决啊!空喊几年“繁荣戏剧”、“振兴戏剧”,不如拿出一个实际行动。从善待剧作家做起吧!如何善待?一是给他们学习的机会,进修、培训、听课等都好,还有观摩,让他多一点看戏的机会。二是深入体会生活的机会,让他们到处走走看看,开拓视野,广交朋友,深入体会生活底层的甘苦。三是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不让他们在这方面过多地分心,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创作中去。四是保障他们的著作权不受侵害,不仅不要让他们在待遇上比剧组的其他主创人员低一等,而且要略高一点才好啊!你在他们头上多给一点爱心,多花一个铜板是值得的。少买一只挂都没地方挂的电脑灯吧,少做一个放都没地方放的平台吧,只要稍稍地省一点其他的开支给编剧,编剧们的创作动力就会像潮水一样汹涌澎湃。而且剧本上少走弯路,省的钱足够你省下大笔的投入,付编剧们的稿酬绰绰有余了。提高编剧的地位吧!提高编剧的待遇吧!当人人都以当剧作家为荣的时候,当他们在戏剧发展中起到灵魂和领头羊作用的时候,你会真的体会到,什么叫“剧本,剧本,一剧之本”了。
再说一遍:戏剧文学的衰落值得关注,请首先从善待剧作家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