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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繁花绽放彩云之南

2006-03-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谌强 任维东 我有话说

新年伊始,当春天的绿意从南到北在神州大地上渐次铺展开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犹如和煦的春风,吹拂着蕴藏勃勃生机、渴望繁花似锦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百花园。

在这个生长温暖和希望的季节,我们行走在春城翠湖、丽水金沙、苍山洱海间,时时都强烈感受到,这片有着

迷人风光、悠久历史、浓郁风情和灿烂文化的七彩大地,正与时俱进,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文化风采呈现在我们面前,引起我们的沉思和赞叹。

打破旧观念敢为天下先

云南省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始于三年前。

2003年1月,文化蓝皮书《2003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在北京出版。2003年5月,云南省丽江市被列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目标却一直未见显著成效的云南省,又一次站到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

云南省委副书记丹增至今对那年春天的一次民间采风记忆犹新。当时,丹增与一批云南文艺家一起,深入到西盟佤族自治县,为一部拟议中的云南题材的电影进行前期创作准备。到了西盟,他们发现,当地穷,但文化资源非常丰富,那首曾经在全国各地广为传唱的歌曲《阿佤人民唱新歌》就诞生在那里。丹增想,开发当地的文化资源是一条让老百姓富起来的新路。随后,他们又到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等地,那里的情况大致相似,丹增的这个念头越发强烈起来。

那时,与丹增有着同感的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班子也强烈地认识到,云南省必须抓好丽江这个试点,用在丽江文化体制改革中取得的经验来指导和推动全省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但是,在当时,别说在云南,就是在全国,也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成功例子,甚至,还没有为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准备好所必需的文化理念。

于是,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将2003年确定为“统一思想年”,首先提高大家的认识,特别是提高各级各地各部门“一把手”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产业的认识。当年7月,省委书记白恩培在云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上鲜明提出,要充分发挥云南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像当年抓烟草、抓旅游一样抓好文化产业,通过三五年努力,争取使云南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入全国前列。

这个理念的提出,让那些尚在“什么是文化产业”、“云南的文化产业能否成为支柱产业”等模糊认识中徘徊不前的干部,开始逐步认识到:文化产业化是当今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探索之路。云南省委、省政府随即召开的“云南省繁荣民族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大会”更是明确提出,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民族民间工艺品、演出演艺、体育、会展等七大主导文化产业,到“十一五”末,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云南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到10%,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让云南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文化大省。

旧有观念的打破,给了云南人敢为天下先的气魄和决心。不仅在丽江,在昆明、在大理、在腾冲、在版纳、在元谋、在玉溪……云南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种探索实践在全省各地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

出自昆明的《云南映象》、出自丽江的《丽水金沙》、出自大理的《蝴蝶之梦》等几部荣获国家荣誉的舞台艺术作品,便是其中令人兴奋的缩影和凯歌。

荣膺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殊荣的歌舞《云南映象》,是第一部进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行列的民营院团剧目。2003年该剧目创作之初就遭遇“非典”,资金难以为继,而更大的难关却是不少干部观念陈旧,认为《云南映象》主题不够昂扬,致使该剧目几次审查都未获通过。但当时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都觉得,这是一个能打造成体现云南文化特色、走文化产业道路品牌的作品,徐荣凯省长亲自批了几十万元经费帮助剧组渡过难关,丹增副书记还邀请了民族、宗教、文化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同他一起去观看被不少人看作是“最后一场”的演出。

同著名舞蹈家杨丽萍一起“催生”了这部国家舞台艺术精品的云南映象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荆林,在回忆起几年前的往事时仍然有些激动:“那场演出结束后,丹增书记说,让我们来审查提意见,我们谁又能比杨丽萍对这部作品理解得更深呢?这是最具生命力、感染力和云南特色的晚会。我们今天做个决定,免于审查,让观众来检验吧。”结果,《云南映象》一经问世大获成功,在昆明公演和全国各地巡演时引起强烈反响。荆林说:“《云南映象》成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是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可喜信号。”对于当初那个打破常规的“免于审查”,丹增说,是想通过这件事改变有关干部的文化观念,让大家用尊重艺术规律的理念来对待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层层抓落实步步走在前

从某种角度说,与《云南映象》走过的民营院团文化产业化道路相比,《丽水金沙》、《蝴蝶之梦》的产业化道路更是经历了一场“脱胎换骨”的磨难。如果没有从省里到州市到院团的层层落实、披荆斩棘、有胆有识和义无反顾,便很难有今天。

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从2003年6月开始,丽江市在丽江日报社、丽江电视台、丽江市民族歌舞团、丽江市电影公司等七家试点单位的改革中,围绕着性质如何定、资产怎样划、人员如何分、今后如何发展四个核心问题,根据各自不同的行业特征和社会属性,区分经营性文化产业和非经营性文化事业两个层次,并把经营性文化产业完全推向市场,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文化体制改革,走出了一条成功的探索之路。

在对具有公益性和部分经营性的报社和电视台的改革中,是在坚持其政治属性、国有事业单位性质、党管干部、党管办报办台等方向不变的原则下,改变了原有财政扶持方式,改革了干部、人事、分配等项制度,并将完全经营性的职能从现行体制中剥离出来,采取多渠道融资的方式组建公司,使其走上市场化的道路。而对纯经营性、完全可以推向市场的文艺表演团体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如民族歌舞团、电影公司等单位,则在确保干部职工基本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一次性撤销事业编制,通过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方式成建制地转制为股份制企业。但古城木府博物院则由原来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改革前的丽江市民族歌舞团,在原有文化体制下演出很少,没事干,常常处于当地人所说的“晒太阳”状态。歌舞团失去活力,政府财政却背着不小的负担。当歌舞团与深圳能量集团公司合作推出《丽水金沙》、成功走上市场化道路后,2003年底歌舞团员工集体转制,与合作方正式挂牌组建了演艺公司,两年多来已连续上演《丽水金沙》2500多场,演员们不仅在频繁的演出实践中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月收入也从原来不到千元提高到数千元不等。而且,因为转制,原编制取消,原来财政每年支出的100多万元得以减负,从原来很少演出变得演出频繁,政府财政还能增加100多万元的演出税收。

一条正在建设中的高原铁路,将在不久的未来,把云南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颇有成效的两个地区丽江和大理,更紧密地连接起来。而行走这片土地上的八方来客,在领略不同风格的绮丽风光同时,也将深切感受到两个地区各具特色的文化风采。

几乎与丽江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城市的同时,大理白族自治州被云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试点地区。三年的改革发展,使这片有着苍山洱海绝世美景的人间天堂展现出更加迷人的文化风采。大理全州文化产业总产值在全州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2003年的3.7%逐年上升到2004年的6%、2005年的8%。今年2月16日我们在大理州采访的当天,州长赵立雄在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将在全州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完成时的2010年的这一比重确定为12%以上。

大理州政府的一位干部在回顾三年前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之路时说,那时,大家听州委、州政府的领导谈起“文化力也是生产力”这样的观念来,一开始还没有特别实在具体的感受,但今天,面对三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无不感叹是改革激活了大理、创新发展了大理、文化成就了大理。

大理州民族歌舞剧院院长杨晓凡在谈到剧院改革前后的巨大变化时说:“改革不仅使人心安定了、剧院发展了、事业繁荣了,更可贵的是带来了观念的转变。”民族歌舞剧院是在深化原州民族歌舞团、州白剧团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组建的。改革前,两个团共有140多人,创作质量低、演出市场窄、员工收入少。当时,改革计划还在酝酿中时,有传言说改革会像丽江市民族歌舞团一样撤消,或卖掉。但州市党政领导认识到,白剧是当地独有的艺术品种,绝不能因为强调文化产业化让其消亡,而应该通过改革和产业化做大做强。于是,一个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全员聘用制的新剧院由此诞生。

为了让剧院真正有实力走一条产业化道路,州里还将州政府所有的一所包括设备在内价值1600万元的剧场无偿划拨给剧院使用,州文化局也将一座白族风格的四合院两层小楼无偿拨给剧院,剧院将其办成了具有经营性质的白族文化传习所。为扶持文化产业给了如此多“恩惠”的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不但不求“回报”,却更坚决地定下了一条规定:大理品牌性的文艺演出《蝴蝶之梦》不得有任何赠票,即使是政府有关工作用票,也必须按规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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