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2月23日刊登了一则消息,内容是备受争议的“重点中学制度”,在河北省“两会”上受到人大代表的关注。石家庄市代表团胡保文等14名代表认为,现行的重点中学制度越来越多地显示出它的弊端,建议取消重点中学制度。笔者对此深有同感。
说重点中学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一点也不为过。重点中学制度助
胡保文等代表痛陈重点中学制度的弊端,说它人为地将学生划分为三六九等,加剧了教育的不平等,违背教育规律,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相悖,造成普通中学的处境异常尴尬,最终导致教育贫富分化、畸形发展,还易引发教育腐败。矛头所指,切中肯綮,深得人心。近年来,各地择校之风愈演愈烈,让孩子接受教育,成了普通老百姓的头等大事和沉重负担,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刻不容缓。
公平享有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取消重点中学制度是势所必然。但我们必须看到,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仅仅致力于“取消重点中学制度”还远远不够,而是要切实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问题。传统的重点中学制度之所以根深蒂固,这种尴尬局面的形成,有着错综复杂的前因后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寄希望于某一项改革而一蹴而就,不大可能,也不现实。只要依然存在着学校之间显著的优劣差异,就不可能限制住重点中学的弊端,无论重点中学的番号存在与否。这一点,尚需要教育专家作进一步深入的研究。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取消重点中学制度,现在迫切需要改革的是评价制度,不仅要改革对学校的评价制度,更要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制度,不能总是单纯地以升学率“说话”,不能总是让选拔制度陷入“高分教育”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