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一步步探索、一次次尝试、一天天积聚力量的文化体制改革,终于在迈进新世纪新阶段后大力提速。
这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宏伟实践。
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浙江、深圳、沈阳、西安、丽江等9个省市,35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艺院团等单位,承担起为这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
近3年来,各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着力在培育市场主体、深化内部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市场体系和推进综合执法等方面,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在文化体制改革的道路上愈走愈精彩。可以用4句话概括试点工作的收获和成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上有新突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有新探索,文化市场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批大型国有文化单位成功“转制”,重塑和培育新型市场主体
这次改革试点工作中一个最引人关注的难点就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这也是我们能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和重塑有竞争力的新型市场主体的关键环节。
2004年,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历程中值得记住的一年。
2004年4月,中国出版集团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成为中国第一家具有企业身份的出版单位。
几乎同时,由中国对外演出中心和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改制组建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挂牌成立。
而此前,中影集团从2003年下半年起,就逐步开始以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对自己所属的5个制片分公司全面进行改制。
2004年12月下旬,《北京青年报》的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内地传媒企业海外首发上市“第一股”。
一个又一个这样的“第一”,让观察家们将2004年称之为文化体制改革的“破题之年”。目前,一批国有大型文化事业单位,如上海、辽宁、吉林、广东、重庆、云南等出版集团,四川、浙江、江苏等发行集团,上影、珠影、长影等电影集团,已经整体转制为企业;北京歌舞剧院、丽江民族歌舞团等直接转为股份制公司。
实现这样的突破,需要转变观念,重新梳理我们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思路,更需要严格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各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在实践中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浙江等省提出“转出一批、改出一批、放出一批、扶出一批”的思路,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则提出“从上到下,企业到底”,全省112个市县书店全面改制,新上岗员工全部告别国有身份,领导干部一律取消行政级别。
体制机制的变革,激发了这些单位的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大大提升。上影集团公司2004年底完成了整体转制,改革使其效益不断增长,利润由2003年的209万元跃升到2005年的8548万元。其所属的上海联合院线公司,2005年观众达到2028万人次,实现票房2.46亿元,在全国院线排名第一。
北京市儿童艺术剧院转制后,在整合文化资源,在艺术生产策划、市场营销运作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先后创排了《迷宫》、《Hi可爱》和《魔山》等不同题材儿童剧,演一部火一部。改制当年,剧院共创收2163万元,其中营业收入1568万元,是改制前的18倍。2005年,他们又创下总收入5000万元的业绩。
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以服务大众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如今,住在北京市地安门附近民工宿舍的上百名打工者,隔不了多久就能在宿舍门口看上“专场电影”――为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朝阳区文化馆成立了一个流动电影放映队。一年多来,放映队深入民工宿舍、打工子弟小学等场所免费放映电影近300场,被农民工亲切地称为“民工影院”。
对这样的业务,馆长徐伟说,这是他们在深化体制改革中,“努力实现由群众文化向公共文化转变”的举措之一。“我们要根据不同人群的多层次文化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拓宽服务对象、开辟服务领域。”
与北京朝阳区文化馆一样,改革试点以来,国家图书馆、国家话剧院、中国文物研究所、上海中国画院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正逐步树立公共文化服务观念,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深化内部改革,采用全员聘用、岗位工资、业绩考核、项目负责等办法,增强单位活力,提高服务质量。
文化体制改革,绝非把“事业”都变成“产业”,其中一项重要原则,就是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区别开来。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确定的改革方向,就是“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以更好地承担起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
观念的转变带来服务的改善:国家图书馆将“服务”列为自己三大发展战略之一,采取各种办法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证、借阅手续;开设特种需求委托服务、开通24小时读者还书服务;开通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门户网站;为农民工送书到工地等等,受到读者欢迎。
政府部门转变职能,依法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进一步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依法管理,是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
曾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国文化主管部门既主管又主办,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结果可想而知。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从经办文化事业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到定政策、做规划、抓监管上来,转到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上来。”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陈俊年形象地将这种转变称作“瘦身运动”:他们将原来直属的出版社、杂志社和有关企业,全部划转出版集团公司主管主办,彻底结束了政企不分,管办合一的管理模式。
和广东一样,目前,9个试点地区的新闻出版系统已实现“局社分开”,广电系统完成了“局台分开”,初步实现了由“办”向“管”、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主要管理直属单位向管理全社会的三个转变。
政府部门职责更加明确,“越位”、“缺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上海、广东、深圳等地采取下放、取消、合并、转移等措施,实行政务公开,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相对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确保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必须完善配套政策,提供有力保障。
两年多的改革试点过程中,国家和有关部门针对反映强烈的关键性问题,出台了一批相关配套政策。国务院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下发的文件,包括了财政税收、投融资、资产处置、工商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等各个方面,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政策性保障。同时,各地以政府为主导,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也取得了明显效果。
调整结构,加快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生产力的解放
与任何一项改革一样,改革本身永远不是目的。根据中央确定的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在这次改革试点中,各地区、各单位坚持把深化改革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相结合,整合文化资源,调整所有制结构,推进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活力、竞争力明显增强。
目前,在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广告、娱乐、演艺、会展等重点产业,一批产业基地和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开始崭露头角;数字电视、数字电影、网络出版、网络游戏和动漫等新兴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在部分综合性试点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到2004年,北京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90亿元,占GDP的6.8%;上海445.7亿元,占6%;浙江669.7亿元,占6%;广东1123亿元,占7%。
试点单位经营业绩明显提高。其中中国出版集团2004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9.29%,辽宁出版集团经济效益的各项主要指标都比集团成立前以两位数快速增长,四川发行集团完善市场化业务占总销售的比例已达50%以上。
丽江民族歌舞团转制前每年演出不到20场,转制两年来,与旅游业相结合,演出已达1700多场,观众突破70万人,总收入7000万元。
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文化产业。2004年,我国电影产量达到212部,比2002年的100部翻了一倍多,全年国产影片的票房达到55%,首次超过进口片票房。这其中80%的投资来源于民营企业和外资。
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带动下,各地兴起文化建设的热潮,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等省都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发展目标,出台配套政策,进行改革探索。
江苏省演艺集团虽然并非试点单位,但2004年他们也将所属文艺院团全部改制为企业,积极进行演艺开发推广。仅2005年集团公司就新创和排演了剧(节)目22台,各院团演出3398场,观众达102万人次。
不久前,由江苏省演艺集团出品、江苏省昆剧院演出的昆曲《1699・桃花扇》火爆京城。令人惊讶的是,这出3小时的大戏,女主角竟然只有16岁,而导演这部昆曲名剧的是国家话剧院的著名导演。“如此制作和演出方式,在改革前是很难想象的。”
江苏演艺集团总经理顾欣说。
两年多时间,对于一场足以影响到整个文化乃至整个中国发展的改革来说,可能还很短暂,许多深层次问题仍有待解决。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和单位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呈现出的良好发展态势,完全有理由让人们为之兴奋,为之欣喜。
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化体制改革将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全国积极稳妥地推进。
可以预见,更加深入的文化体制改革必成潮涌之势,奔腾而来……(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