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继作出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后,从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落实
会议认为,中部地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促进中部崛起,有利于提高我国粮食和能源保障能力,缓解资源约束;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资源、产业、人才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中部地区崛起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巩固提高粮食、能源原材料、制造业等优势产业,稳步推进城市群的发展,增强对全国发展的支撑能力;坚持立足现有基础,自力更生,国家给予必要的支持,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努力扩大就业,逐步减少贫困人口,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城市与农村、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会议要求中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更新观念,深化改革,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通力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全面落实中央确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各项工作。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