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辱观是道德观和人生观的重要内容,它集中体现一个社会对特定思想行为的价值取向。荣与辱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情感,也是一种重要的道德评价手段。何为荣,何为辱,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乃至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以及对传统荣辱观扬弃的基础上形成的。大力开展社会主义
第一,要做到利国利民。一般来说,对荣与辱的评判是以社会道德为标准的,凡是受到肯定赞美的道德行为就是荣,凡是受到否定、谴责的道德行为就是耻。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是最高利益,符合这一根本利益、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有利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最高的荣誉。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坚持利国利民,为国家、为人民作贡献者,必定会得到人民的褒奖和尊重、肯定和赞美。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必须坚持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相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生的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基础,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表现。一个人如果离开了社会价值,离开人生对社会的贡献、责任,就谈不上人生自我价值。只有把个人的全部聪明才智运用到社会奋斗之中,造福于人类,创造人类的社会价值,才能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第二,要做到知荣知耻。现实生活中,荣耻共存,有荣必有耻,有耻必有荣。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就要让人们明确地认识到什么是荣、什么是耻。人们总是喜欢荣誉、追求荣誉,而美好的东西总是与丑陋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的,荣誉也总是与耻辱相联系而产生的。知道何为荣固然重要,知道何为耻更是难得。孔子早就提出“行己有耻”的思想,认为人不可无耻。知耻者,就能认识到道德行为的过失,避免再步后尘,从而走出耻辱的阴影;知耻者,就能激发起进取心,争取荣誉。所以说,知耻者近乎勇,有了耻辱心,就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社会行为,保持人格尊严,就能产生自制力,知道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
第三,要做到明理明法。剥削阶级的荣辱观以个人利益至上,以个人得失为准绳,以个人主义为基础,他们把个人功名利禄作为最高荣誉,一切为了个人的目的,甚至不惜违法。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此相反,认为荣辱与社会利益相一致,个人的所作所为都必须合理又合法,不能与社会的公众利益相悖。因此,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质上就是要求社会成员明理明法。只有明法、知法、守法,才能在社会中严格自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创造性地继承传统荣辱观教育的精髓,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体系,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对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要建立社会舆论平台。一般来说,社会舆论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荣辱,社会大众就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荣辱观。社会主义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是旗帜鲜明的。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必须大力宣扬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准,抵制不良思潮的影响,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价值判断教育人和影响人。荣辱的核心是道德问题,要大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社会主义现代公民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文化素质,提高明辨是非和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和水平。第二,要建立道德实践平台。道德的实践是人类精神和行为的自律。人的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从他律向自律发展。社会公民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完善自身的品德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内在要求。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把社会主义关于荣辱的价值判断,渗透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渗透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社会公民具体的道德实践,深化对道德品质、价值判断标准的内省式认识和全面理解,使其道德品质在不断自我体悟中发展,确立道德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从而养成符合社会主义价值标准的荣辱意识。
第三,建立学校教育平台。接受学校教育是社会公民成长的重要阶段,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社会公民尤其是青少年形成“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必须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判断渗透到学校教育当中,渗透到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当中。要发挥每一门课程的育人功能,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价值观念渗透到课程的学习中,让青少年在知识的海洋中摄取营养,树立崇尚科学的精神和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从而形成正确的荣辱观念。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