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上午,我开车在北京德胜桥下左拐,前面车不知为什么停下来犹豫,我只好刹车等待,后面一辆捷达摁喇叭说话了:“嘀、嘀!嘀、嘀!”我知道,这么摁是在“说粗话”。
甭说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
几天前,二环主路一个出口处车排成长龙,有一辆车试图强行插行,摁住喇叭愣不松手往进挤,被挤的车肯定正没好气,就用喇叭骂对方。两辆车对骂了十来米,插行者终于得逞,吃亏者乱七八遭一通摁,不知骂了多少句来释放恶气。
北京有个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其第45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
在社会公德中,有个先来后到原则。先来者先走,后到者后行。开着辆车就忘了文明礼让,就随随便便插行,就妨碍别人贪图个人便利,其实是非常丢脸的事,很不光彩。你是后到者,你还要先行,有点太“霸道”,无异于蛮不讲理地喊:“闪开!”“老子来了,快让道!”“老子我要先走!”文明人哪能丢得起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