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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收费公路计重收费

2006-04-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冯蕾 我有话说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最近在全国治超工作会议上说,江苏等10多个省市已试行了收费公路计重收费,通过运用经济和价格手段,有效地遏制了超限超载现象。从2006年开始,将全面开展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实施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累积记分制度、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彻底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加快《
公路保护条例》起草出台进程。

据了解,过去部分车辆为了逃避通行费而超限超载,某些货运企业反映“不超载不赚钱”,一些正规的货运企业反而由于合法经营而得不到应有的利益。为了改变长期以来被扭曲的利益格局,交通部门开始注重运用经济和价格手段进行调节。近年来,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强化了经济调解措施,对10吨以上的货车降低了20%至30%的通行费。去年,“五纵两横”全国高效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全部开通,一些省份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给予通行费减免,仅此一项去年全国免收通行费25亿元。有关专家表示,此次在全国推进计重收费,是完善经济调节机制的重要举措,将为治理超限超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自2004年6月全国集中治超以来至2005年年底,各地交通、公安部门累计投入执法人员1833万人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169万辆次,卸载车辆316万辆次,卸载货物重量累计1919万吨。超限比例从治超前的80%下降到9.3%,北京等7个省市的超限超载率已降到6%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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