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街头,我看到过这样的场景:早早起身的老太太围着路边刚植不久的小树,或用手拍打树身,或拿手攥着树干晃着腰板,甚或就着横生的大树杈,双手吊挂,“练”起单杠来。老人看上去怡然自得,可就是苦了那些单薄的小树――虽无腰斩之祸,却有断根之灾。
这种晨练的方式自然有违文明,但似乎也不能全然
城市是一个密集的社会生活空间。逼仄的空间本身既限制了人们运动的幅度,又同时刺激了人们冲破压抑、释放生命潜能的欲望。而且,随着城市化的日益发展,这样的欲望变得越来越浓烈,并与相对落后的物质条件构成了更为尖锐的矛盾。这是当下许多城市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所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因而,城市化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为都市人创设“运动”的良好去处,释放他们运动的欲望。但在这一点上,我们城市的所作所为远不如人意。关于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的统计数据,以及体育场馆中常见的人头攒动的景象,都显现出城市在体育设施方面的“寒酸”。而更糟糕的是,在这些稀缺的设施之中,又只有少数一部分得到了较好的利用。如此状况若不改观,“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这样提倡多年的事业恐怕多半就会流为“口号”。
在此背景之下,武汉、北京等地中小学校“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的举措,不失为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发展的有益尝试。经验证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不仅有利于缓解民众无处运动的困难,而且也利于自身的完善。这是目前充分利用和发展社会公共体育设施的一条有效途径。在时机成熟之后,中小学校的开放模式可以移植到各个大专院校的体育场馆,以便开放更多的公共体育资源。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问题和困难定然不少,比如有些学校在“安全”、“经费”、“管理”、“政策”等方面顾虑重重。不过,问题和困难并不会在学校体育场馆的关闭之中自动消失,而办法也只能在开放中获得。对此,政府应该充分履行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全力支持学校的开放措施。比如,在学校体育场馆的维护和更新上,政府必须提供相应的财政资金,否则公共服务就可能演变为营利的商业项目,进而使学校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从一些城市的情况看,政府早有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文件下发,但因为缺少财政上的有力支持,政府的政策变成了口惠而实不至的倡导书,而学校也就干脆将设施一闭了之。
在城市体育的总体布局中,学校开放体育场馆只是全民健身运动向前迈出的一步。对于体育公共事业的发展而言,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比如如何在城市规划中安排好体育设施建设,并将之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如何处理好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关系,如何借助赛会提升城市体育发展水平,等等。相比而言,后面的这些事务更为复杂,也更会考验到一个城市的发展智慧。
体育运动是衡量城市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标准。一座富于“运动”和“健康”的城市,不在于它有多少绿草茵茵的高尔夫球场或霓虹闪闪的高档会所,而在于它为普通百姓创建了多少“活络筋骨”的地方。在这个标准中,体育是生活化的,是亲民、便民、利民的。“建好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办好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搞好群众身边的体育运动”,这应是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始终不渝的努力方向,也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