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4月8日电为切实解决病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圳市卫生局最近出台了一套《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对分配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要求医务人员的收入必须与单位、科室收入脱钩;药品收支结余按规定要上缴专户,不参与内部分配;病人人均门诊和住院费用超标的,将以扣发
该《办法》明确指出:医疗卫生单位是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确实减轻病人负担,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创建和谐社会尽责尽力;要切实负起经营管理责任,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依法、合理组织创收;要规范内部分配行为,完善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富有激励的分配制度。
根据该《办法》,今后深圳各医疗卫生系统医务人员的收入要与单位、科室收入脱钩,而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等挂钩。按绩按劳分配、同岗同绩同酬,分配要向业绩优、贡献大、效率高、高风险和社会效益为主的岗位倾斜。要切实保障临聘人员的基本权益。
《办法》也明确指出,医院要严格药品收支核算。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要严格按照规定计算药品成本、分摊管理费用,不得人为扩大成本支出范围,乱挤乱摊费用。药品收支结余按照规定上缴专户,不参与内部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