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发展基金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兼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李善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占GDP的比重由1978年的23.7%提高到2003年的33.1%,服务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12.2%上升为29.3%,新增就业1.7亿人。服务业已成为国家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不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而且对于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规划纲要特别重视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因为服务业具有投资少、消耗低、污染小、效益高、对就业拉动作用大等特点。以用电为例,第三产业2004年用电量占全部用电量比重仅为11.2%,创造的增加值却占GDP的31.8%;第三产业单位GDP用电量仅为第二产业单位GDP用电量四分之一。发展服务业有利于突破资源约束瓶颈,减轻环境压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实力;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推进“和谐创业”,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有利于促进科教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提升人们生活品质和生活水平,实现充分就业,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使服务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有不少有利条件:一是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将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质量的改善,将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多层次的市场需求;三是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将为服务业发展开辟新的领域;四是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将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记者: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现状怎样,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李善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虽有较大发展,但其发展现状仍是相对滞后,与发达国家乃至收入水平和我国基本相同的发展中国家比,存在较大差距。服务业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不到30%,而许多发展中国家该比重在1999年已经达到40%以上。经过第一次经济普查后,服务业的数字有较大的调整,2005年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为40.3%,但是我国服务业比重偏低的结论基本没变。
不仅服务业比重低,而且结构也不合理,我国迄今尚未摆脱粗放型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以制造业为主,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的金融、信息、物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我国现代服务业总体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以不变价计算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回落,发展滞后于GDP的增长;与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不适应;服务业市场开放不够,竞争不够充分;传统服务业所占比重依然偏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各地区服务业发展不平衡,水平差异较大;对服务业的投资力度加大,但投资行业结构不尽合理等。
记者:制约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李善同:服务业的产业化不足,影响了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业长期以来处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不分的状态。中国服务业市场化程度严重不足,垄断经营限制了其竞争力的提升,市场在服务业的资源配置中还没有发挥基础性作用。城市化滞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可以为服务业发展创造需求基础;服务业发展的规模和结构,也取决于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结构,农村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服务业的需求较小,现存制度中对人口流动的限制,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人才缺乏,现代服务业,尤其是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专门人才,可我国服务业人才的培养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高层次服务人才短缺的现象比较严重。信息化水平低,服务业很大程度上是信息或者是依靠信息的,虽然我国通迅网络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但企业真正有效应用的并不多。
记者:具体还应有哪些政策措施去推动服务业发展,使它真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李善同:中国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考虑,把服务业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服务业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改善政策环境,鼓励市场竞争。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采取积极的财税、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提高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对就业容量大、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将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加以改造和提升;
――对知识密集、在市场发挥中介作用的会计、律师、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将加以规范,实现有序发展;
――对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业,将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有效监管;――对提高国民素质、增强国家发展潜力的教育、文化、卫生等服务领域,将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发展机制。
――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