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闻界座谈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04-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1日电(记者罗旭)“新闻工作与良心有关,与信念有关,与道德有关。”“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新闻工作者基本的职责和操守。”在中国记协今天组织的新闻界学习宣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座谈会上,新华社记者张严平和中国青年报记者刘畅饱含深情和社会责任感的发言引起了在场同行的共鸣。

自从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以来,中央新闻单位和全国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展示了立体化的宣传报道态势,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人心。

来自中央和北京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地方媒体驻京记者站负责人,中宣部新闻局、中国记协、有关新闻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以及记者代表六十余人,出席了座谈会。与会者就树立和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如何继续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如何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促使新闻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米博华说:“必须把‘八荣八耻’的宣传教育与群众身边的生活和各行各业的特点结合起来,往深处做,往实处做,要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

新华社副总编辑俱孟军说:“要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正面报道、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宣传‘八荣八耻’的强大社会舆论。”

“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长久地自然地渗透到新闻的价值取向之中。”光明日报副总编辑何东平说,光明日报近期刊出的陆永康、樊云芳、孔琳、冯志远等人物报道体现了这种渗透,本身没有“荣辱观”这样的字眼,然而从读者的反应看,确实起到了宣传社会主义价值观、生命观、荣辱观的极好效果。

中宣部新闻局副局长周晓云和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徐心华在讲话中指出,新闻工作者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荣辱观转化为自觉行动,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擎起引导社会风尚的光辉旗帜。

座谈会上,经济日报副总编辑丁士、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孙冰川、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陈晓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杨曦等也都结合各自工作体会,谈了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和实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