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表示,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自然灾害、地区冲突、宗教矛盾、环境污染、非科学城建项目、旅游资源过度开发以及非法捕猎等因素都对世界遗产保护工作造成了威胁。例如阿富汗的巴米扬佛像石雕被炸毁、伊朗的巴姆城在自然灾害中严重受损、贝加尔湖的工业污染、厄瓜多尔的戈拉帕格斯群岛珍贵动植物种在非法捕猎中灭绝、印度的汗皮市因过度旅游开发而失去古城原貌以及伊拉克考古博物馆在战争中被洗劫一空,造成古巴比伦文明蒙受重大损失等都使得世界遗产保护面临严峻挑战。他说,目前世界仍有34处人类文明遗产受到上述因素的威胁,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其中非洲13处,阿拉伯国家中有7处,亚太地区8处、欧洲和北美2处、拉美4处。
谈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历程,景峰说,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世界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人类逐渐认识到保护世界宝贵遗产的重要性并开始提出相关建议。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第17届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于1976年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建立世界遗产基金(基金标准是成员国交纳教科文组织成员会费的1%)和推出《世界遗产名录》。世界遗产委员会由181个公约缔约国中的21个成员组成,每届任期6年,每2年进行三分之一改选。委员会属于政府间组织,每年在不同国家举行一次为期10天左右的世界遗产大会,主要确定文化和自然遗产项目,审议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和《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和制定遗产保护措施。在委员会休会时,教科文组织的常设机构――世界遗产中心负责对已列入上述名录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指导。该中心又称“公约执行秘书处”,协助缔约国具体执行公约,对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建议并执行其决定。
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另一个重要工作是致力于世界遗产确立的均衡性和多样性。景峰说,鉴于《世界遗产名录》已确定的遗产地大多位于发达国家,缺乏全球代表性,因此该委员会又制定了具有代表性和均衡性的《世界遗产名录》全球战略,注重发展中国家人文景观的申报。另外,对文化线路(如中国的丝绸之路、西班牙和法国之间的朝圣之路、拉美的印加之路、中亚的岩画)、建筑遗产(包括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代表建筑和亚洲殖民建筑)、工业景观(如德国艾森煤矿作业井架)、战争遗产以及著名建筑师作品(如悉尼歌剧院)等申报予以重视。
景峰介绍说,世界遗产委员会主要承担4项工作,即在挑选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时,负责对世界遗产的定义进行解释;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国际保护联盟(IUCN)仔细审查各缔约国对世界遗产的提名和针对每一项提名写出评估报告后,该委员会完成挑选工作,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也对该委员会提出建议;审查世界遗产保护状况报告;管理世界遗产基金,对为保护遗产而申请援助的国家给予技术和财力支持。
对于世界遗产的申报程序,景峰表示,申报工作主要涉及以下步骤,即申报国家首先要成为公约缔约国;提出本土既突出又具有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预备名单;通过研究提名后,申报国家将提名表格递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经查审后,该中心将之送交世界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评审;专家考察申报遗产项目现场,评估遗产保护和管理情况,并提交评估报告;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的7名成员审查提名评估报告,并向委员会提交推荐名单;由21名成员组成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最终决定入选、推迟入选或淘汰的名单。
世界遗产分为文化和自然遗产,另外对兼具文化和自然双重性质的遗产也进行单独划分。景峰说,目前全世界共有812处文化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分属181个缔约国中的137个成员国家。中国于1985年加入公约,长城、故宫、泰山、敦煌莫高窟、兵马俑和周口店等6处遗产于次年首次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目前在该名录中,中国有31处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23处,自然遗产4处,双重遗产4处。
图为景峰先生在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接受采访。宋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