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温源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据统计,千家企业2004年
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3%,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47%。通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左右。《通知》对千家企业节能工作提出6条具体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制度,定期报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加大投入,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建立节能激励机制;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