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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就部分高校招生改革展开研讨

2006-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梁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在高考招生扩大自主招生的范围、通过面试决定录取结果、按人口比例划分招生指标等,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日前,在中国法学会召开的“从招生制度改革谈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问题”座谈会上,来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北京大学、清
华大学的部分专家学者,就当前的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公平等问题各抒己见。

“公民享有人人平等的权利,作为公民权利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受教育权利也应是平等的。”专家们认为,按人口比例招生是值得重视的改革,其背后体现着受教育权的平等。由于城乡差别、东西部差别、贫富差别等的存在,公民受教育的资源出现了差别,影响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高校通过招生改革等方式来打破这种格局,有利于实现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专家们认为,城乡差别等产生的受教育权差别,已经变成一种社会性遗传。而这种受教育资源的差别又会成为第二代起点的不平等。在改变这种现状中,政府应有所作为。

对于部分高校实行的笔试面试结合招生方式,专家们认为值得推广,是选拔人才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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