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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识产权角度看运营商在3G中如何转型

2006-04-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赵厚麟 毕春丽 我有话说

题记随着中国3G启动时机的日趋成熟,中国3G商用后的发展前景问题也开始引起人们更多的关注。启动3G服务之后,国内电信运营商将如何进行3G业务的创新和转型,在转型过程中是否会面临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已经成为摆在运营商面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3G业务模式的转换带给移动运营商的知识产权新问题

在中国电信市场上,3G对整个电信市场格局从由“语音时代”向“信息多媒体时代”转换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运营商需要重新培育自己在业务、服务、综合运营方面的能力,同时也不能忽略在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潜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一位参与通信标准制定的专利专家形象地比喻说:“在知识产权方面,现在我们仅仅感受到了在铺设3G道路时‘怎么修路’和‘怎么造车’的专利问题,而对于在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上运营时‘交通管理’和‘有效配载货物’所涉及到的专利问题,我们还来不及关注,这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的课题。”这位专家所说的“怎么修路”就是指设备制造商所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而对路的管理则指运营商的知识产权问题了。

移动通信的第一代和第二代都是以语音业务为主,在语音业务为主的运营商几乎不需要考虑运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对运营商来说,他们对用户提供的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语音通道,是一个“语音线路商”,设备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一般由设备制造商负责。而3G的主要价值并不仅仅在语音业务上,更多的是在数据业务、信息业务服务上,所以运营商所承担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不仅是一个信息服务商,同时也是一个信息提供商和信息组织商,运营商把多媒体业务服务作为自己的主要业务模式,而在信息的组织、加工、服务过程中也就涉及到大量的业务模式、运营模式专利问题。

对于运营商来说,运营模式的变化必将同时带来知识产权问题的变化。这当中,涉及到单一业务、综合业务平台和增值业务所带来的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

近年来,众多通信厂商和IT厂商都致力于电信业务应用平台的开发和推广,并利用自己在某一领域的优势将相关设备和自己的平台技术进行整合和捆绑,这种趋势在3G时代到来时将表现得更加明显。今后的发展很可能会以运营商向有关平台技术提供者支付专利费或变相支付专利费的方式来解决。因此,运营商应当对这一领域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

大量有关3G业务的专利仍处于企业申请阶段,一些境外企业在中国申请的专利,鉴于各种原因尚未公开,我们仅仅知道有一些境外企业申请了基于业务平台的专利,但是无法确认究竟有多少和3G综合业务平台有关的专利申请已经或正在进入我国,这为以后业务平台专利费用的征收埋下了伏笔。

因此,国内企业在准备投资开展某项业务创新时,业务中的基本实现技术可能已成为国外企业的专利,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国内运营商所面临的新业务开发环境的复杂性和风险,而对于未来的3G业务而言,业务上的持续创新恰恰是3G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增值业务市场比3G设备市场大很多倍,有些专家估测将是10:1的关系。

国外电信企业虽然还没有入主我国的基础运营领域,但已经大规模进入我国增值业务市场,进入的方式就是在我国大规模申请增值业务相关专利,以收取专利费的方式分享业务收益。

我国移动运营商的战略对策

中国3G的总体筹划和战略发展意味着必须对现行的电信业务模式和经营模式做重大调整,这种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3G业务的实践中不断磨练、探索和完善。尤其重要的是,中国的运营商要有一个应对3G转型中出现知识产权问题方面的应对措施。

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建设在开放后的中国电信市场,我们虽然拥有世界上规模第一和第三的移动运营商,但是我们却没有与用户规模相对应的技术和专利实力,我们运营商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和世界上大运营商的差距还比较大。在许多场合下,我们还只是跟着别人走,这就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人,还将为别人的专利支付巨额费用。只有具有强大技术创新实力的移动运营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加强自身创新能力的重要性。

创新是灵魂,知识产权是保障,创新包括多方面的领域,既有业务模式的,也有运营体制的,我们要分析清楚当今业务的趋势,让企业保持创新、开发的动力,才能在3G到来时有充足的底蕴。

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研究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虽然国外运营商申请的专利在绝对值上也许还不是太多,但至少可以证明他们已经开始进行自己的专利布局了,这种专利布局何时何地发挥何种作用产生多大影响,对于我们来说还很难确定。有鉴于此,我们的运营商除了加强自身的专利创新能力外,极需要加强对市场上其他运营商知识产权动向的预警研究,弄清楚在自己将要涉足的业务领域中到底会涉及其他人的什么专利,其中哪些专利足以威胁到自身的业务开展;对不同的技术领域、不同的发明内容以及企业不同的专利申请需求,采取什么样的专利保护和进攻方案。最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预警研究来防范别人因为恶意和不恰当利用知识产权而给我国运营商造成的损害。

提高与合作伙伴进行知识产权谈判的评估能力因为在3G时代,网络不是唯一重要的,在竞争中取胜还有其它的因素比如业务和内容,由于价值链和利益分配关系的变化,集成系统服务提供商和增强业务提供商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价值链的核心,三者之间互相依存。移动运营商、集成系统服务提供商和增强业务提供商建立起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非常重要,针对不同的业务,运营商要与其合作伙伴在合理、公平的条件下,设计出合理的利益分成机制,以及相应的版权许可、专利许可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业务提供商的积极性,达到多赢的目的。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通信领域是伴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对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也比较高,不仅对自身的技术背景有很高的要求,同时也需要具有相当的知识产权业务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对相应的技术或产品有更全面地理解和认识,从而做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时就会更准确一些。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院长就曾经指出,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来说,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学生的理工知识水平和对技术的理解能力,同时还需要弥补沟通和表达能力方面的不足,加强法律专业的训练。

3G在给我们的运营商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挑战。只有建立自己的业务专利体系,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具有制定行业标准的实力,从而适应日新月异的移动业务的发展,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

作者单位:国际电信联盟标准局北京邮电大学

延伸阅读

*目前我国没有一家公司入围移动通信业务应用专利申请量的前10名,以前我们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问题只存在于制造业,现在一些国外企业开始用业务平台来收取知识产权费用,交纳业务平台专利申请费将是不可避免的。

*以彩铃应用业务为例,查阅中国知识产权局的数据库资料(时间截止到2006年3月),可以查到彩铃的发明专利有25个,其中韩国的芮弗里公司的第99810683.6号申请属于该领域的基础发明。其他主要申请人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兴通讯股份公司。它们分别提交各自重要的专利申请。

*日本三大运营商之一的NTT DoCoMo公司建立了自己强大的研发机构,其研发能力超过了任何一家设备供应商、手机终端提供商的研发部门,并获得了大量的技术专利,形成了自己的行业标准,因此,在开发自己的运营业务模式时,可以不局限于设备厂商的技术局限性。

*截至2006年3月,NTT DoCoMo在其本土日本已经拥有3029件专利公开,在欧洲、美国、中国分别有658件、799件、832件专利公开,另外,其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开的专利总量也将近300件。在我国申请了大量与手机业务应用相关的专利,共有279件,占其在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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