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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是各方反映最强烈问题之一

2006-04-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1日电截至4月20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社会各界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意见191849件,其中65%来自劳动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在收到的191849件意见中

,报刊刊登的145件,群众来信1280件。她说,这里面包括重复的意见24170条。

信春鹰说,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收到这么多的意见,表现了公众对这部法律的责任感和热情。

据信春鹰介绍,此次征求意见呈现出三个特点:第一是参与面很广。有用人单位、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普通劳动者。这些意见,来自中国的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第二个特点是基层普通劳动者的声音表现比较充分。来自劳动者的意见,占收到意见的65%左右。第三个特点是很多意见都经过认真地准备,很有建设性。她说,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有这么多的公众参与,表现了大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心,也表现了国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

信春鹰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随后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在回答本报记者有关如何解决一些用人单位和雇主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此次征求到哪些意见时,李援表示: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说是各方面意见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也是我们政府现在正积极解决的一个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劳动合同法来说,这次征求意见中提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建议大概是两方面。一是要求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一定要明确。比如说工资要按月足额发放,比如说工资的标准一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法定的要求必须明确。二是建议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现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用工中随意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保险等现象非常严重。只有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签订劳动合同,才能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在回答有关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不是存在对工人过度保护的问题时,信春鹰指出,这部法律草案确实针对劳动者缺乏保护等现有劳动关系中一些失衡的问题,作出了一些相应规定。但是,这是针对具体情况而作出的,不存在对工人宽,对雇主严的问题。她表示,立法的宗旨是要构建一个平衡的劳动关系,不存在特别倾斜于哪一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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