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则:1951年生于大连,1982年西北大学毕业,同年获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3年被授予国务院“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证书,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
宋则: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餐饮业是变化最大、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平均年递增15%以上,对扩大就业、增进消费、化解购买力存量贡献巨大。最新数据显示,扣除居民在家庭内部的食物消费,中国能够统计到的餐饮业营业额,2005年已经达到8886.8亿元,比上年增17.7%,营业额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2%,预计今年餐饮业营业额有望突破10000亿元。
记者:在中国丰盛的大餐桌上,主要是谁在吃,在怎么吃?
宋则:根据餐饮付费最终由谁来支付埋单,分为“三种吃法”:第一种:居民、家庭消费。这种由用餐者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来支付餐费,属于为餐饮业增长作出贡献的居民消费,“他花掉的是自己的钱”。居民花自己的钱到餐馆消费,通常比较谨慎,非常讲究实惠,绝少铺张浪费,与之对应的消费场所也通常是中低档餐馆。
第二种:企业商务消费。餐饮消费是中国商务活动中重要开销。这种餐饮消费通常具有较强的功利性,支付来源也可能曲折多样,但最终都要摊入企业成本,并且纳入资本周转,通过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过程来如数收回。商务餐饮消费从一开始就不是“花掉的”,而是属于投资、垫付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要伴随着其他成本和利润在销售结束时周转回流。因此,商务消费开支最终是由企业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来支付的。
企业商务餐饮消费不具有主观随意性,而是带有很强的市场硬约束。在正常的、健全的、公平竞争的场合,商务餐饮消费额度面临巨大的市场压力,并且会形成市场造就的平均化趋势。假如个别企业因为其过度餐饮消费导致销售价格过高,最终会丧失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成熟的企业通常会实行极强硬的内部预算约束。一位腰缠万贯的跨国公司老板,也几乎算得上是个吝啬鬼,盯紧员工“要为顾客节省每一个铜板”,道理正在于降低或节约他的成本。
当然,在存有市场垄断或行政垄断的场合,情况就不同了。企业餐饮消费完全可以无所顾忌地一高再高,反正最终会转嫁到用户或消费者头上,无论他们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是知情还是不知情。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政企不分、行业垄断、商业贿赂常常导致高额的企业餐饮成本,并且毫不客气地转嫁给毫不知情的“倒霉的消费者”。
第三种: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公款消费。全国上下,每年名目繁多的公务活动使人应接不暇,公务餐饮消费更是引人注目的一项巨大开销。无论具体的支付来源多么曲折离奇,最终都要由财政支付,而财政支付的来源是各种各样的税收。也就是说,公务公款消费活动无论是否正当合理,最终都无一例外,是由纳税人支付的。
记者:怎样抑制公务、商务消费的大吃大喝?
宋则:需要指出的是,对公务、商务消费也要具体分析,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概否定。正当的政府公务、企业商务性质的各种会议、活动或招待宴请是十分必要的,最终会为公众、企业、社会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其费用开支能够从中获得补偿,并且应当按规定在行政管理费用或企业成本中列支,无可厚非。但即使如此,也需要严管和规制,公开和透明,节俭和效能。除此之外的公务、商务消费则属于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纯粹是巧立名目的“偷吃”行为,有百害而无一利。对此,绝不可“下不为例”、轻易放过,不但要制止,而且还理应替纳税公众加倍索赔。
无论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角度,还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角度来说,大吃大喝、奢侈浪费都是我们必须坚决反对的。因此我们要积极促进“花自己钱”吃法比重的上升,要遏制、削减“花别人钱”的吃法所占的比重。而要改变现有的“三种吃法”即居民、商务、公务餐饮消费的比重格局,还是要靠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加快进行商务、公务消费专项预算硬约束管理制度的改革。当然,餐饮企业,包括中高档餐饮企业也要适应服务对象和发展战略的转变,从为商务、公务消费服务为主逐步转向为居民消费服务为主。只有这样,我们的餐饮消费才能更理性,餐饮消费结构才能更合理,我们的社会也才能更和谐。――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