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按照会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王以铭、周坤仁分别作的
为了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拟定了反洗钱法草案。这个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讨论同意。受委员长会议委托,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冯淑萍就制定反洗钱法的必要性、反洗钱法草案的起草过程、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
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施行以来,对确立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合伙企业设立和经营、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合伙企业法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现实要求,迫切需要修改完善。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严义埙作了关于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加入《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巴西引渡条约、中国和西班牙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国和西班牙引渡条约、中国政府和法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四个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张云川和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分别就上述议案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向会议作了关于“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基本情况的报告和对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