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原县,自2003年以来在全县开展了以家庭为单元、以村庄为单位、以“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建设秀美农村”为主要内容的小康村创建工程。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加快了以小康村创建为载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目前,全县形成了40个示范村基本成型、100个过渡村迅速推进、其他700多个村全面启动的创
建立目标体系
2003年实施小康村创建之初,我们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建立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创建目标体系。县里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创建小康村的意见》、《小康村创建实施方案》等文件,编写了《平原县小康村创建规范》,制定了“三步走”的总体规划,提出了到2015年提前五年全面建成小康县的奋斗目标,确立了“一套创建目标、实施三大工程、把握四项原则、落实五级责任”的创建思路,并将整个创建工作分解为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四个方面,细化为20项创建标准、78项工作任务,以此把广大群众千百年来的小康梦想勾画为具体的发展蓝图,调动其参与创建的热情。同时,按照“全面启动、重点突破”的原则,根据不同村庄的基础条件和发展情况,将全县876个村庄分成了三个创建梯次:一是首选了40个经济基础好、两委班子强的村庄作为示范村,重点突破、培植样板。二是筛选了100个村作为第二梯队,进行重点培育,努力扩大创建示范面。三是对其它村庄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扎实起步、整体推进。
培育新型农民
我们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创建小康村、建设新农村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落后的思想观念和不文明、不健康的生活习俗,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破除制约农村全面发展的最大瓶颈。
一是坚持把教育干部放在首位。利用县、乡党校分期分批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引导广大干部思路转弯子、工作调架子,把职能向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倾斜,促其成为讲文明、树新风的先导,让干部的言行引导群众、带动群众。三年来,全县已累计培训农村干部1.8万人次。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农民。围绕对农民群众的“观念培训、文明培训、技能培训”,我们在全县实施了“农民培训工程”,由农业、畜牧等职能部门负责,用三年时间将全县农村劳动力培训一遍,使每家每户掌握1-2项致富技术。大力开展了“送文明新风进千家万户”、“六下乡”、“评选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引导群众更新观念、改变陋习;加大了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搭建倡树文明风尚的载体和平台;三年来,全县共组织“六下乡”活动200多场次,评选八星级以上文明户5.4万个,350多个村庄建起了文化大院,17万农民受到了教育培训,广大农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得到进一步释放,讲文明、树新风、学科技、谋致富成为自觉行动。
三是大力实施“初中进城”工程。我们坚持培育新型农民从孩子抓起,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县里重点抓好中学教育,实施了农村“初中进城”工程,计划用3年的时间,将全县初中全部集中到县城,让农民的孩子接受3-6年城市环境熏陶,促其思想观念、生活习俗的转变,为转移农民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县城区高中学生达到了1万多人,初中学生达到了1.2万人,实现了52%的初中学生进城就读。乡镇集中精力抓好小学教育,着力建设规范化中心小学,让农村最好的房子是教室、最好的院落是学校,使其成为传播现代文明的窗口。同时,让创建小康村、建设新农村内容进学校、进课堂,使广大教师和中小学生成为农村现代文明的传播者和义务监督员。
发展现代农业
发展农村经济既是创建小康村、建设新农村的物质支撑,也是农民致富奔康的重要基础。我们坚持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为目标,按照经营企业化、生产集约化、产品标准化的要求,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着力培植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建成一批绿色、标准、高效农业生产基地,重点围绕蔬菜、制种、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扩张规模、提升档次。同时,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引导群众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努力增加非农收入。按照县抓乡、乡抓村、村抓户的原则,分别制定了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逐村逐户帮助群众选产业、上项目,先后培育壮大了30多家龙头企业,扶持组建了蔬菜、畜牧等各类合作社、协会670多个,带动发展了林果、蔬菜、蛋鸡、鸽子、养鸭等7大生产基地,培植形成了饮品、木炭、豆制品、木器、绢花加工等8大民营特色小区。
三年来,全县新增大棚蔬菜面积16万亩、作物制种10万亩,新发展各类养殖小区289个、养殖大户2816户,大牲畜存栏达到31万头、生猪存栏68万头、家禽存养2000万只,集约发展、规模种养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县70%以上的村庄确立了经济发展主导产业,从事特色产业的专业户达到8000多户,农民群众三年人均增收1000多元。特别是首批40个小康示范村都选定并培植了自己的主导产业,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了6000元。
改善农村生存和发展环境,是创建小康村、建设新农村的具体体现。在这方面,平原县也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平原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