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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当“烟托”与执法形象背道而驰

2006-05-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位于安徽黄山市中心城区的市公安局办公大楼顶设置了巨幅香烟广告,从去年8月起就遭到市民强烈批评,但至今该香烟广告几经改头换面后,仍然高高矗立在公安局大楼警徽上方。

王威在媒体发评论指出,黄山市公安局的这种做法不但是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违反了工商部门烟草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

他说,黄山市公安局也许是为了得到一点广告位租金。但公安局当起了“烟托”,却显然得不偿失,这块公安局大楼警徽上方的广告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好的执法形象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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