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组织好本企业关于在医药购销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发动工作,增强企业抵制商业贿赂的自
三是企业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不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武汉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从2006年3月开始,至2007年2月,治理工作步骤将分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