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2日电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公布了《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促进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完善财会内部控制机制、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暂行办法》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
《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国资委将着手加强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一是加快企业总会计师配备工作的步伐,通过内部选配、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素质的人员担任企业总会计师。二是督促总会计师落实《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职责权限,同时建立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制度,在总会计师年度述职工作基础上,科学评估其履职情况。三是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责任管理,建立总会计师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