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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只能示范文明不能示范野蛮

2006-05-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云南省罗平县不久前组织了一次全城规模的“打狗行动”。城管队员执棒上街,对街头的流浪狗当场用木棒打死。邬凤英在齐鲁晚报发表评论指出,罗平县“打狗行动”给人什么印象呢?一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二是强者对弱者可以为所欲为。三是暴力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式。

她说,我们的社会要走向和谐、走向文明,有关部门在行政执法时就只能示范文明而不能示范野蛮。狗咬人并随地大小便,那是狗不懂事,但如果人类回应的方式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将其一律打死,那岂不是人也不懂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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