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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促文化发展

2006-05-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执笔:吴忠 杨建 我有话说

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一个民族的文化实力从根本上决定着这个民族的强弱兴衰。目前,我国的文化发展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加快文化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意见,对新时期文化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把握重要历史机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建设步伐,提高文化发展质量,增强文化发展效益,切实把我们的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竞争优势。

改革创新是加快文化发展的根本出路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文化对经济建设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影响和推动作用日益凸现,但同时由于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文化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极大地拓展了文化产品流通和消费空间;另一方面,相对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有文化建设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基础和体制环境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文化发展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这突出表现为:文化管理体制不适应、文化市场主体缺失、文化市场分割无序、文化资源配置散乱、文化产业规模偏小、文化经济效益总体不高、文化发展在地区和行业间不平衡等。

改革是文化发展的动力,创新是文化建设的灵魂。由于文化体制和机制是文化发展长期性、稳定性和制度性的规范框架,文化发展所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源是文化体制机制的不适应、不健全、不完善和不规范。只有冲破传统体制的束缚,才能使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才能使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文化发展迫切要求加快改革创新步伐,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以体制的先进性和机制的灵活性来增强文化发展的张力和扩展文化发展的空间。

推动文化的发展,体制机制是重点、是关键,而文化自身在观念、内容、形式、手段和方法上的改革创新则是文化发展的基本手段和现实途径,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是推动文化发展观念的转变和创新。要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不断深化文化对发展方向、发展动力、发展思路、发展格局、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认识,准确把握新时期文化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从而用新的理念、新的境界和新的办法解决文化发展面临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创新文化内容、文化形式、文化生产手段和方式,就是要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新的文化需要和审美需求,充分发掘我国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借鉴利用国外有益文化产品表现形式及其生产制作方式,以生产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品牌,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新飞跃。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我们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分开,在经营性文化产业领域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文化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把文化企业真正做活、做大、做强。为此,必须在以下几个环节形成重点突破。

一是重塑文化市场主体,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市场主体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实现文化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必须依靠文化市场主体来有效整合各种文化生产要素,形成现实文化生产力。当前,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最为急迫的任务,其中心环节是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国有文化企业,增强微观主体的活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借鉴吸收现有试点改革经验,从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入手,积极调整结构,真正做到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一方面,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产权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盘活国有文化资源,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兼并重组,发展一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具有一定实力、活力和竞争力、影响力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实现文化企业总体数量和规模的快速增长,并通过积极的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帮助其开发核心产品和提升核心专长,逐步实现企业的扩张成长。对已具有一定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则要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建立健全文化产品生产创新机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原创性产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并通过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成长为文化市场上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

二是着力激活文化市场,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文化市场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运行有序的系统,除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外,还包括各类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如文化资金市场、文化设施市场、文化人才市场、文化产权市场以及版权市场等,及其与产品流通、市场中介、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结构性配套。完善文化市场体系,要打破按部门、按行政级次、行政区划分配文化资源和产品的旧体制,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这就要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建设,重点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艺术品拍卖等文化产品市场;要加强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建设文化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各类文化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要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深化国有发行企业改革,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院线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要建立健全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发展和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三是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文化投融资体系。文化投资就是向文化领域投放可增值的价值量。加速提升文化生产能力,必须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应根据需求层次、市场类型和经营模式的多样性特点,采取多元化的资金投放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文化投融资体系。在公益性文化事业领域,应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公共文化领域的财政投入。对于那些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益性文化项目和行业,应加大扶持力度,还要鼓励其与社会资本通过项目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源。要逐步建立公共文化项目评估体系,对公益性文化项目以“政府采购”的形式来实现政府的资金支持。要推动事业单位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要结合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塑造一批以国有资本为主的投融资运营主体,并发挥其在文化市场资源整合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改变以政府为主体的文化投融资格局。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是推动文化发展的两个主要力量。政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不应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我们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责,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从面向直属单位的微观管理向面向全社会的宏观管理转变,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管理转变,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同时,政府必须承担起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职责,通过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五是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健全宏观管理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就是要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通过宏观调控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调控适度、运转有序、统一高效、促进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健全文化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文化立法,将党的文化政策逐步体现为法律规范;必须制定和完善促进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激励文化创新,尤其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支持和规范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使更多的社会优质资源向文化产业集中;必须探索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监测体系和考核办法,提高监督约束能力;必须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推进文化全面发展

文化创新不仅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原动力,也是推动文化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推动文化的全面进步,必须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着力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提高文化的创造力和竞争力。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坚持把文化创新与文化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改革促创新,促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本质上也是一个文化创新过程,通过改革文化体制这一制度性框架和规则性平台可为形成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提供前提和保证,进而推动文化观念、文化内容、文化形式和文化科技的全面进步。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和源泉。文化企业最贴近市场,在规模化和产业化方面具有优势,应当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提升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培育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有知名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充分发挥骨干企业文化创新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在影视、出版、发行等文化领域,不断推进内容创新,激发创新活力,创新文化产品,打造知名品牌,形成创新优势,提高原创性文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高新技术特别是数字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为加快形成文化创造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文化与科技特别是与现代高新科技的互动和结合,使得文化生产、制作和传播更加现代化、多样化,尤其是数字化、网络化等文化科技形式与载体的出现,前所未有地提高了文化的表现力与感召力。促进文化全面发展,应结合加快文化领域结构调整的步伐,积极推动文化与现代高新科技融合,建立和完善文化科技创新机制。应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运用电子出版、网络传输、数字影视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加大对印刷业、电影制作放映业和演出业的技术改造,改造传统的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推进文化产业升级,延伸文化产业链;应加快新兴科技型文化产业的开发,大力发展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数字出版、数字传输、动漫和网络游戏等新的文化业态,加快建设大容量数字化文化资源库;应加强文化科技创新园区的建设,培育和建设一批电子出版、数字影视和动漫游戏制作等文化科技创新产业基地或集聚区,建设一批富有科技含量的文化公共服务平台或孵化器;应积极拓展文化科技产业项目,学习借鉴国外最新的文化科技成果和管理经验,大幅度提高文化产业科技水平。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不仅能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和积极性,还能极大地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贯穿和渗透于产品创造、研发、应用、推广和扩散的全过程。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文化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培养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引导、保障企业和个人提高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同时,要积极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形成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工商、文化、公安、法院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为知识产权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体系。

营造创新文化氛围,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实现文化创新的战略性突破,必须积极培育崇尚创新的文化氛围,形成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环境。这一环境的形成必须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文化创新体制和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氛围,以实现对文化自主创新的有效保护和激励;必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发和提升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激情、创新勇气、创新素质和创新本领,从而构筑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坚实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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