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事关全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安康以及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不仅是农民住上新房子,穿上新衣服,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成为新时代的新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
新时代新形势呼唤新农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农民群众在这一过程中既享受到了改革的成果,也遇到了随改革而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农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日益为大规模交易的现代市场经济模式所代替。在此条件下,农村经济不仅要讲究丰产丰收,更要努力适应市场竞争,满足市场需求,以期获得良好的市场收益。市场经济的浪潮已经将农民推到了必须面对市场、融入市场的新阶段。伴随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农民群众的政治意识、权利意识逐渐加强。如何进一步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让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已经成为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现实问题之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将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并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文化需求。这为农民群众进一步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总之,新形势要求农民群众必须在市场经济的磨练中,在基层民主的实践中,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营造中,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
培育新农民必须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农民成为会经营的能手。培养农民在市场中致富的能力,促进农民在市场中持续增收,是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根本要求。因此,为服务农民参与市场,必须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速农产品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的流通;必须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农村经济的活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培育新农民必须完善基层民主,使农民在自治中发挥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只有农民群众能够利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身的权益,新农村建设才能真正符合他们的利益,才能避免一些不切实际的虚浮做法。为此,必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培育新农民必须加快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使之成为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我国有八亿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只有实现和保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让他们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才能真正坚持以人为本,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因此,必须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文化下乡,以社会主义新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新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是极为重要的因素。新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都要落脚到新农民的培育上,都要紧紧围绕农民致富、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新农民的培育也迎来了新的机遇。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创新思路,求真务实,切实抓好农村各项工作,为新农民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