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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汽车提前报废可领补贴

2006-05-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冯蕾从财政部获悉,为鼓励我国老旧汽车报废、规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06年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汽车将获得4000元或15000元的补贴。

据介绍,近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发布了2006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的公告。2006年报废车

辆的补贴范围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且使用年限在7至9年之间的大型载货、大型载客汽车。总质量在12000KG以上的载货汽车、准牵引总质量在12000KG以上的半挂牵引车以及乘座人数30人以上且车长9米以上的载客汽车,每辆车将获得补贴4000元;2006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П标准的城市公交车,每辆车补贴15000元。这些老旧汽车车主,可于2007年下半年申请补贴资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老旧汽车提前报废更新进行补贴是国家为推动汽车更新工作而采取的一项财政措施,将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同时,在减轻环境污染、减少交通事故、节约能源、促进废钢铁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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