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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打击传销出重拳

2006-05-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何平 我有话说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管理局副局长邰展日前表示,自1998年国务院发文禁止传销经营活动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传销案件11670余件,捣毁窝点49000余个,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世纪90年代,传销从境外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

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此后,非法传销活动一度销声匿迹,但不久在广东、广西、山西、海南等地出现回潮。

从2005年5月开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公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传销犯罪。各地查处了北京品品德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传销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专家指出,当前非法传销的组织比过去更严密,方式更隐蔽,一些传销组织已明显具有黑社会特征。这些非法传销组织往往将参加者诱往异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实行集中居住和管理,与外界隔绝联系;同时要求参与传销者背诵、呼喊“有钱很神气、没钱很生气”之类的口号,借助封建、迷信等思想对参加者进行精神控制。参与者在缴纳费用后根本得不到任何回报,只得长期滞留他乡,有的只能靠讨要度日。

邰展说,工商部门今年将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的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给传销人员提供房屋的行为,坚决查处让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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