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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起诉红海沉船事故责任人

2006-05-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马海兵 我有话说

本报开罗5月25日电(记者马海兵)埃及24日对造成1033人丧生红海的“萨拉姆98”号客轮沉没事件中的6名责任人正式提起诉讼,并对目前逃逸海外的事故船所属公司的老板发出国际通缉令。埃及刑事法庭将对他们进行审判。

埃及总检察长瓦希德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经调查,“萨拉姆98”号客

轮所属的和平船运公司老板伊斯梅尔等6名责任人被指控犯有玩忽职守罪,造成重大沉船事故。在事故发生时他们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挽救船上乘客的生命,在船只沉没后还企图隐瞒事实真相。伊斯梅尔在得知“萨拉姆98”号客轮在红海沉没后即携其子逃亡英国。埃及司法机关目前已将其全部资产冻结,并取消了伊斯梅尔作为议会议员的豁免权。“萨拉姆98”号客轮船长奥默尔等另外4名事故责任人因已经死亡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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