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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2006-05-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5月27日电“专利的价值在于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组今天在此间表示:“为此,要进一步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要鼓励产学研的结合。”

检查组指出:从上海的情况看,不少发明专利,特别是重大发明专利,主要产生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他们离市场比较远,成果

要转化成为市场的产品,中间环节比较多,所以,产学研的紧密结合是当前专利技术得到实施的关键。

“在这方面,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两个方面都要努力,大家都要主动靠拢,才能结合好。同时,政府、中介机构等,也都要作出努力。”检查组希望,上海在产学研结合方面,能为全国创造更多的经验。

由路甬祥副委员长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组对上海市实施专利法的情况进行了4天的检查,上海在实施专利法方面很多“亮点”给检查组留下很深的印象。检查组提出五点建议,希望上海更好地贯彻实施专利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在全国起好带头作用,创造更加富有成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从全国来看,目前三类专利中,申请和授权的,多数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占的比例不大。上海在这方面比较好,发明专利占的比例比较大。检查组希望上海更加注重专利的质量和专利的实施。

检查组认为,在目前这个发展阶段,我们既要鼓励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但更要鼓励发明专利,尤其要鼓励有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内在要求。

检查组认为,从目前情况看,上海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高,从事专利评估、转让、交易等中介服务的机构还较少,专利技术交易经纪人严重匮乏,缺乏懂外语、懂法律、熟练掌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检查组希望上海更加重视专利人才的培养、专利中介机构和专利服务平台的建设。此次执法检查中,上海各方反映了专利法实施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专利行政执法缺乏力度的问题;专利审批周期长的问题;维权成本高,“赢了官司赔了钱”的问题;加强知识产权的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一奖两酬”政策兑现不到位的问题;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多、稳定性差的问题;申请国外专利难的问题;专利案件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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