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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不良学风戴上“紧箍咒”

2006-05-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曹建文 我有话说

图片来源:中国生物信息中心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5月25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部已于日前成立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

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学术腐败事件在高校科研院所屡有发生,而近期更是有不少知名学者陷入“涉嫌学术造假”事件。这些学术“丑闻”损害了学术声誉,败坏了学术风气,对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极为不利。

在此背景下,教育部等相关主管机构加快了主动作为的步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再次使学风问题成为学界注视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学风问题危及学术健康发展

近来,学术造假事件屡次曝光,其中一些著名高校和知名学者“陷”入其中。据不完全统计,被点名或被质疑卷进学术造假或学术失范的学者教授不下百人。

与庞大的学术研究队伍相比,陷入学术丑闻的专家学者比例虽然不高,但因其影响较大,学界对学风问题极为担忧。

“就我所熟悉的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当前的学风问题,已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毫不夸张地说,任何一个对我国学术研究有所关注和了解的人都会发现,像急功近利,浮躁,脱离实际,漠视和侵占他人成果,片面追求数量、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学术批评庸俗化以及学术评审的行政化,等等,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现象。这些不良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学术研究的环境,影响了学术的声誉,挫伤了广大研究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危及人文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

学风问题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因为它的优良与否事关学术繁荣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事关中国学术事业健康运行的关键性因素,因而,寻找出不良学风出现的原因并对其进行根治,引起学者们的高度关注。“一些学者不以学术为本,而是以学术为末,使学风问题日益凸现。”前来北京参加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大会的吉林大学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孙正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术是科学、理性和真理的象征,也是自由、理想和崇高的象征,而学者则是学术的人格化。然而,在市场化过程中,一些学者‘身在曹营心在汉’,不潜心于学术研究,而在学术上投机取巧,乃至于弄虚作假,沽名钓誉,从而损害了学者和学术声誉,败坏了学风。”

“学风问题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学术之风气,二是学习之风气,二者相辅相成。”前来北京参加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大会的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欧阳康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学风不正,除了学者自身的原因外,学术体制和社会方面的因素也难辞其咎。比如对于学风建设重要性倡导张扬不力,对于学术规范制定宣传不够,对于学术评价的指标体系建立不全,单位自我保护纵容和姑息学术不端行为等等。”

欧阳康教授认为,学术研究是一种高度规范性的行为,一旦缺少规范或执行规范不力,再加上不良社会风气熏染,就很有可能走向失范,败坏学风,并带来严重后果。

不良学风破坏学术生态平衡

事实上,对于不良学风,学界一直在呼吁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成立学术仲裁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对这些事件进行公正权威的调查处理,以纠正学界的不良学风。2006年3月20日,109位知名教授联名提倡抵制学术抄袭,并呼吁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牵头成立学术纪律仲裁委员会,维护学术尊严和加强学风建设。

学界要求改变不良学风的自觉行动,表明了大家的警醒:不良学风对学术生态和学术健康发展的破坏性效应不容忽视。

纪宝成教授表示:“不良学风的存在,我相信,对任何一个有责任感的学者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对任何一个有责任的科研管理部门和领导来说,都是难以听之任之的。认真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是科研管理部门和学术界的当务之急。”

不良学风的存在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其对学术发展造成的危害也是深层次、多方面的。

欧阳康教授认为:“不良学风危害着学术的本质精神和社会声誉,妨碍着学术的创新与发展,影响着学生学术人格的正常形成,直接破坏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他进而告诉记者,各种形式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不仅窃取他人辛勤劳动成果为己有,而且侵吞他人和社会最珍贵的资源,严重破坏知识产权的正当归属。

学风,作为学术研究的风气,不仅关系到学术队伍建设、学术研究成果以及学术自身的传承与创新,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气、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综合国力。

孙正聿教授在面对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深层担忧:“不良的学风,直接伤害的是学者和学术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声誉,直接影响的是学者的劳动产品即研究成果。不良的学风,不仅会使学者作为一种理想化的生活方式失去感召力和示范力量,而且会使学者的思想失去其力度和深度,无力回答理论和现实的重大问题。”

警惕学风不正成为价值体系崩溃的决堤口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成立表明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高校优良学风建设的决心。

“在加强学风建设时,我们很有必要重温并领悟毛泽东同志的教导:‘所谓学风,不但是学校的学风,而且是全党的学风。学风问题是领导机关、全体干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方法问题,是我们对待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问题,是全党同志的工作态度问题。’”欧阳康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这样强调。

他认为,在加强学风建设的过程中,要深刻认识学风建设与党风建设、政风建设和社会风气建设之间的内在相关性和互动关系,要特别警惕学风不正成为社会高层价值体系崩溃的决堤口。要采取得力措施表彰优秀学风及其成果,造就全社会重视优良学风建设的健康局面。要大力惩戒学术不端行为,加大对学术违规行为处置力度,加大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本与代价。对于严重的和有意而为的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应当实行一票否决。

事实上,学风不正虽然只是少数人的行为,但其危害却极大。如果任其蔓延滋长,不仅将败坏学风,破坏学术道德,而且影响中国学术界的国际形象,最终阻碍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在这种背景下,整治学界不良学风,大力弘扬优良学风,对于推进学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孙正聿教授认为:“改变不良学风,从根本上说,是改变学术‘风气’问题。在学术界讲正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努力做到以真诚的学术研究为荣,以虚假的学术研究为耻,以创造性的研究成果为荣,以投机性的学术垃圾为耻,以探索真正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荣,以骗取和浪费学术资源为耻。改变不良学风,需要学者认同学术研究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是要‘忙别人之所闲’和‘闲别人之所忙’,潜心于学术研究,致力于文献积累和思想积累。二是要‘平常心’和‘异常思’。思想要开阔,否则就没有创新。心态要平常,否则就会失去真实的思想。三是要‘大让小’和‘小尊老’,在人格上相互尊重,在学问上相互欣赏,积淀学术传统,凝聚团队力量,培育学术精神,在批评与对话中出‘大师’、出‘精品’、出‘学派’。”

“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正式成立,为加强学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要依靠各级党委和行政组织的重视,依托于各类学术组织和机构的力量,借助于社会舆论的支持与呼唤,借重于学术批评的力量,依托于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制导,从褒奖优秀与惩治不端两个方面同时着手,重在唤起所有学者的学术良知与学术精神,养成优良的学术习惯与学术规范,不断提升学术品格和人生境界,构建科学求实、自由开放、有序高效、激励创新的学术生态链和社会生态系统。”

链接

■学风建设委员会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风气建设的指导机构和咨询机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条: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学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定高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生不端行为的实施细则和文件;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指导和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针对高等学校的学术示范的不端事例进行调研,举行听证会的办法,供有关单位参考。

■教育部2002年发布《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发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后,又于2006年5月10日正式出台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相关条文: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或者价值评估,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该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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