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上海发布实施科学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

2006-05-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曹继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5月28日电(记者曹继军)聚焦于增加创新要素投入、提高创新活动效率、促进创新价值实现三个主要环节,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对创新活动的引导作用、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日前发布了《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的若干配套政策》,以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为增加创新要素投入,《配套政策》以激励为主线,强化了对知识、人力、资金等各类要素投入的鼓励:允许企业当年的技术开发费投入可以按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还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增加市区两级政府财政的科技支出、优化投入结构、强化融资担保;建设区域性资本市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创业投资风险救助制度明确发明创造权属和收益分配、强化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益保障、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分配和奖酬力度、加强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激励等。

为提高创新活动效率,《配套政策》以保障为重点,加大了对产学研联合、消化吸收和集群创新的支撑:明确了重大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要求、设计了重大自主创新产品或装备的项目业主风险共担机制、提出了发挥高新技术园区作为自主创新载体功能的相应举措,并对资助企业主导下的产学研创新互动、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机制、稳定支持公益类研发机构提出了整体的设想与安排;拓展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构筑以项目为载体、集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发布、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供给、技术成果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等。

为促进创新价值实现,《配套政策》以引导为切入,体现了政府采购、成果转化和科技创业对成果应用的牵引:对自主创新产品设计了优先采购的制度、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的采购比例作出了下限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试制品明确了政府首购要求;进一步突出了其中的相关优惠条款,并对企业以税后利润和科技人员以转化收益投资转化项目或企业给予相应的支持等。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