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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科书采购工作的几点思考

2006-05-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成祖 我有话说

为了规范管理教材的出版发行,降低教材出版发行成本,2005年,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分别下发了关于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和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均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足以说明政府对中小学教科书采购工作的重视。

笔者曾从事教材管理工作,参与了一些地方中小学教材招投标试点和

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本人的体会和感触,现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采购方式应慎重研究

教材是一种特殊产品,特殊出版物。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还是要强调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主流教材,集中力量编写符合国家意志,具有高质量的教材,应防止教材的过多过烂,让学生和教师在选用教材上无所适从。

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出版发行投标单位的资质认定工作。我以为,出版教材和出版一般图书有本质的不同,目前全国近600家出版社,并不是都具有出版教材的能力。据了解,有关部门至今尚未出台有关出版教材的单位资质认定标准,《中小学教材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12条和19条所限定的,尚不能说明教材出版单位资质的特殊性,比较笼统,难于把握和界定。

现在进行教材出版的招投标,我认为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因为还有一些概念没有搞清楚。

另外,有关文件中规定:“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农村中小学免费教材采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意味着,在教材购买运作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运作方式。一种是公开招投标,一种是政府采购,而且把同一种教材分为免费和非免费两种,这在实际操作上是不现实的。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同一个地区和学校,不论免费或非免费的学生,必须使用同一种教材,这是为了避免因教材问题而在学生中形成心理差距,况且在教学中也必须这样做。同时,由于采取了不同的教材采购方式,同一版本教材的最后定价就可能会出现两种价格的情况,这在出版上也是不允许的。

综上所述,我的观点是:对于中小学教科书这样一种特殊产品,不宜简单地把它等同于一般商品,不宜等同于工程和设备等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不能把教材这样一种复杂的系统工程简单化,这样不利于教材建设,不利于进行教学,有害于教育事业的发展。相比较而言,教材更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去进行采购。

二、降低教材成本有途径可走

其实,进一步降低教材出版成本,减轻国家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绝不是只有一种公开招投标方式才能解决问题。这两年,一些地方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对免费教科书进行采购,就是一种经过实践检验,比较稳妥可行的方式。事实上,政府采购比公开招投标更具有灵活性和选择性。政府采购可以选择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达到目的,而公开招投标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两种方式,意义和效果不同。应该是哪个地区适宜于哪种方式就采用哪种。

我认为,中小学教材今后进一步降低成本和定价的空间主要在发行环节。目前各地基本上是由新华书店独家发行,现行的教材发行费率一般在28%―30%之间,有的地方还更高一点。由于教材发行环节相对比较单一,我以为,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去确定教材的发行部门,主要的竞争因素就是发行费率。在全国交通状况已经有很大改善的今天,完全有可能通过培育新的发行渠道来进一步降低发行成本,让利给学生。另外,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还可以通过进一步降低教材中准价标准而降低教材成本,但是这一空间已经很小了。如果采取公开招投标,出版单位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势必会压价竞争,而为了保持必须的利润,就必然想尽办法降低成本,影响教材的质量。这样恶性循环,最终受影响的是学生,贻误我们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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