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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史表纂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06-06-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山 我有话说

史表是新修大型清史中与纪、志、传、图并列的五大主体部件之一。日前,由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主办的清史史表纂修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戴逸、李文海、龚书铎、王思治、罗明、朱金甫、章伯锋等专家学者和史表各级项目组专家共九十余人出席会议。

清史编委会主任戴逸教授在会上作了主题讲话。他说,史表创自《史

记》,《汉书》亦曾作表,但此后的一千年中无人为正史作表,直到欧阳修纂修《新唐书》时史表才重新面世,后来诸史作表相沿不绝。作为一种修史体裁,史表言简事赅,既可“提一书之纲要”,补纪传之不足;又能把纷繁复杂的史实条理化,“以一统多、以简驭繁”,一目了然,便于检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功能。史表在新修清史中约占总篇幅的七分之一。目前提交的各项史表阶段性成果具有四个优点和特点:一是立表之多,超越前史,既有人表,也有事表,内涵丰富,反映了清代历史的复杂性和新变化;二是修表时利用了原始档案资料和注重史实的考订,使表文信息更加精确;三是与既有史表成果比照,有继承,有补正,有创新;四是表格设计具有新意,既便于检索,也节省篇幅。如果照此坚持下去,很有希望编纂出高质量的成果。

与会专家李文海教授就如何编纂史表提出了重要建议。他认为,编纂史表要贯彻戴逸主任提出的“准全简新”四字标准,以质量为中心,注意把握四个环节:一是选材要精,特别是事表,应做到大事不漏,小事不收,为清代历史特别是清史的通纪提供一个基本的线索;二是史实要准,不能违背历史事实,切忌出现硬伤;三是体例要严,保证各表的编纂有统一的规范;四是文字要顺,要从当代作者角度来叙事。

与会者本着对国家清史工程高度负责的精神,本着对修好这部传世之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畅所欲言,对史表编修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见解和建议。通过研讨交流,大家深化了对史表编纂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史表各级项目组的工作职责,并就史表编纂工作机制、写作原则和评估标准等问题进一步达成了共识,为下一步史表编纂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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