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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儿童 引领快乐

2006-06-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昌凤 我有话说

2006年中央电视台“六一”动画情景剧《梦想乐园》,具有标志性意义。它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儿童节综艺晚会的套路,从形态上有所创新,更是理念和主流儿童媒体运作的一次突破。

这台节目从理念上实践了“儿童本位观”,是一次真正以儿童为本位的传播活动。长期以来,中国的少儿媒体,存在着成人视角、成人本位

的问题,《梦想乐园》可以说是一种突破。第一,它实践了儿童的权利观。全世界都十分重视儿童的权利,特别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通过后,各国都全方位实践儿童观,尊重儿童的“未成熟状态”,认同儿童与成人有“本质的不同”。《梦想乐园》呈现的是童年的天真、认知、快乐和喜悦。第二,节目从形式到内容都比较充分地满足了儿童的特有的信息需要,包括他们的娱乐需要、社会学习的需要等等,孩子们在欢呼雀跃的情绪中得到了他们所希望的信息。第三,节目非常适合少年儿童的接受特点,在梦想和欢乐的主题中,用光与影、造型与情景、言语和歌声等,表现出新、变、异、趣的内容和形式,适合孩子们的审美情趣,最大化地达到了传播效果。

多种文化元素的运用,使《梦想乐园》的教育功能发挥得更加有效。节目中大量的流行文化元素,包括时尚的造型、舞美、场景,现代的技术手段、道具、灯光、布景,流行的网络语言、民间段子、轮滑运动,令人目不暇接。节目集80年来中国动画经典和传统儿童文化的精华,并通过新的组合和演绎,赋予了其时代的个性。节目借鉴国外卡通音乐剧的创作理念和实践,不拘一格打造效果。多种文化元素的融合,使节目中的社会学习内容更具有了活力和张力,用情趣盎然、寓教于乐的手法,打破了过去太多的节目说教模式。

这台节目,也是少儿节目跨媒体运作的一次突破,实现了电视与舞台的共享。从策划到出品、营销全过程融入了市场观念。这次突破,不只是节目的一种空间的转移和传输手段的变化,更扩大了节目的市场影响力,对提升央视少儿频道的品牌也有很好的作用,实现的是“多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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