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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首次公布恶性案件督办结果

2006-06-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韵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李韵)中国首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国家文物局向媒体公布:2005年度4起严重破坏文物的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这4起案件是:山西省临汾市民康制药厂住宅楼工程恶意破坏古城墙事件;陕西省西安市汉长安遗址内出现大量违法建筑事件;福建省福州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妙保圣坚牢

塔(乌塔)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事件;河北省滦平县将金山岭长城作为资产交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2005年3月至7月间,国家文物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文物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工作。3月,国家文物局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对158个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博物馆进行执行文物法律法规情况、藏品档案建立与管理、防盗防火设施等方面的自查。自6月下旬起,由国家文物局领导和部分省文物局领导、省文物执法机构负责人组成4个督察组,分别对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陕西等9省市的83个文博单位进行了核查,同时对各级文物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督察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上述4起严重违法案件更是督办重点。值得一提的是,事件发生地的省委、省政府对这些违法事件十分重视,都做出了指示,要求立即整治。在当地政府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下,这些破坏文物的行为已依法纠正,相关单位受到处罚,情节严重的已移送公安机关。

近年来,各地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得到相应加强,但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致使少数文物保护单位甚至世界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或损毁。同时,个别地方和部门未履行职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国家文物局负责人表示,行政执法是文物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也是文物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因此,2006年将继续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检查。据悉,本报关注过的湖北省当阳玉泉寺遭到严重破坏的事件(2004年9月15日刊登)也被列入2006年度督察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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